鋒芒少露一點,處世多安一些
原典
澹泊之士必為濃艷者所疑;檢飾之人多為放肆者所忌。君子處此,故不可少變其操履,亦不可露其鋒芒!
譯釋
淡泊名利之人,一定會遭受追逐名利者的質疑;行為檢點之人,則會受到那些放肆隨意之人的記恨。因此,君子處在這兩種情況之下時,不可改變自己的操守,也不能鋒芒太露,招致不必要的麻煩。
解讀
淡泊清遠,鋒芒不露
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日常工作中,我們會跟積極、向上、熱情的同事交往頻繁,卻不愿接近那些消極、怠慢的同事;一群道德高尚的人會容不下一個素質低劣的人,同樣的道理,一個追名逐利的圈子中,就很難容下一個淡泊名利的人存在。
同樣的道理被洪應明在《菜根譚》中直接地表達了出來:“澹泊之士必為濃艷者所疑;檢飾之人多為放肆者所忌。”其實早在千年以前的唐朝,古文運動的倡導者韓愈就指出了“夫道不加修,則賢者不與;文日益有名,則同進者忌”的現象,可見“木秀于林,風必摧之”的教訓由來已久。
誠然,個人的自我修養,除了自我提升以外還應起到為人典范的作用,給別人樹立一個標榜,讓他們參照著正確的標準去努力完成自我修行。所以,我們在看到洪應明的這段話時,不應該理解為要避而遠之,這樣就失去了作為一名君子所應具備的“仁愛”之心了。他在后面給出了自己的建議:“君子處此,故不可少變其操履,亦不可露其鋒芒!”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不能變節也不能不作為,而是要根據情況,講究方式方法,不要鋒芒太露。
寫下了《桃花源記》的田園詩人陶淵明,其淡泊名利不為五斗米而折腰的故事流傳至今。這個典故發生在他再次出任彭澤縣縣令期間,彼時,正好碰上潯陽郡的督郵劉云巡視各地,督郵劉云的貪婪遠近聞名,每年都要有兩次借著“巡視”之名,大肆斂財,向所轄縣府的官員索賄,如遇不配合者就栽贓陷害。當縣吏對陶淵明說“當束帶迎之”的時候,陶淵明氣憤不已,留下一句:“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里小人邪!”便掛印而去。
陶淵明與督郵劉云的表現正好相反,他無法做到趨炎附勢、賣身求榮,所以他選擇了辭官而去。
魏晉時期的“竹林七賢”以嵇康為領袖,但他是七人之中唯一一個未得善終的,他生性孤傲,與別人的志趣不同,嫉惡如仇,疏狂不羈。正是他的這種性格,使他得罪了很多人,讓很多人記恨在心,鐘會就是其中一個,也是最終陷害他的人。
鐘會是大書法家鐘繇之子,憑著家世,鐘會十九歲便登堂入室,不到三十歲就已經加封關內侯了。鐘會十分仰慕嵇康,很欣賞他的才華。據說,當年鐘會寫了一部《四本論》,想拿給嵇康看看,又怕嵇康不愿意看,就想了一個辦法,他來到嵇康的窗外,把《四本論》往里一扔,然后撒腿就跑。
后來,鐘會飛黃騰達,再次來見嵇康,可是嵇康不理他。鐘會很尷尬,只得離去。對于嵇康的怠慢,鐘會懷恨在心。
再后來,嵇康好友呂安被哥哥呂巽誣陷而入獄,嵇康便為其作證,也因此而被關進大牢。就在此時,一直對嵇康懷恨在心的鐘會便勸司馬昭將嵇康除掉,而之前司馬昭也曾召嵇康入仕,但嵇康心屬曹魏,所以就拒絕了,這件事同樣也使司馬昭對嵇康產生了恨意,所以在鐘會的勸說下,司馬昭立即就答應了。
嵇康的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斂鋒芒。在面對不同環境、不同人的時候,我們應該采用不同的處事方法。孔子說,小人是天下最可怕的人,當我們的行為或者是言語讓他們感受到了威脅,他們就會以卑劣的手段來報復我們,對于我們而言,這種較量是得不償失的,也是不必要的。所以,我們要學會把握住這個度,才能從容地面對一切。
人生智慧
“木秀于林,風必摧之”。我們在世上生存,與各種各樣的人接觸,就要學會以不同的方式應對不同的人,這才是處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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