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向·申公巫臣》注釋,意譯與解說
楚莊王既討陳靈公之賊①,殺夏徵舒,得夏姬②而悅之,將近之。申公巫臣諫曰:“此女亂陳國,敗其群臣③,嬖④女不可近也。”莊王從之。令尹又欲取⑤,申公巫臣諫,令尹從之。后襄尹⑥取之。至恭王與晉戰(zhàn)于鄢陵,楚兵敗,襄尹死, 其尸不反, 數(shù)求,晉不與, 夏姬請如⑦晉求尸。方遣之,申公巫臣將使齊,私說夏姬與謀。及夏姬行,而申公巫臣廢使命道亡, 隨夏姬之晉。
——《新序·雜事第一》
【注釋】
①陳靈公之賊:指夏徵舒。他是夏姬之子, 因陳靈公與夏姬私通,遂殺靈公。②夏姬:鄭國美女, 為陳國大夫御叔之妻。③敗其群臣: 指陳國的大臣孔寧、儀行父等都與夏姬私通。④嬖:寵愛。⑤令尹:官名, 楚國掌軍政大權(quán)的最高官員。取: 同“娶”。⑥襄尹: 襄,姓; 尹,連尹, 官名。⑦如: 往。
【意譯】
楚莊王替陳靈公報仇,殺了夏徵舒,得到了鄭國美女夏姬,一看就為之動心,打算據(jù)為己有。申公巫臣極力諫阻:“這個女人惑亂了陳國,使其群臣作風腐敗,如此下賤的女人萬萬不可親近。”莊王聽從了他的勸告。不久,令尹也想娶夏姬, 申公巫臣再次慷慨陳詞,令尹也被說明了。最后夏姬被襄尹娶去。到了楚恭王的時候,楚晉交兵,大戰(zhàn)于鄢陵。楚國兵敗,襄尹戰(zhàn)死,尸體也被擄去。楚國多次派人交涉,但晉國拒不交還尸體。于是,夏姬請求去晉國討還丈夫尸體。就在派遣夏姬的時候,恰好申公巫臣將出使齊國,他暗中勸說夏姬與他合謀。等到夏姬啟程出發(fā),申公巫臣就拋棄了自己的使命中途逃跑, 隨夏姬一起去了晉國。
【解說】
這個故事維妙維肖地刻劃出一個滿嘴的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形象。申公巫臣明明見了女色也神魂顛倒,卻偏偏擺出一副正人君子的面孔去勸說他人,一旦他自己有了機會,就立即把平日的偽裝棄之不顧,露出了本來面目。在現(xiàn)實生活中,這種人也并不少見,這則寓言正是他們的一面鏡子。另一方面,從這則寓言中我們還可以認識到:所謂“女人禍水”論只是封建統(tǒng)治階級加給婦女背了數(shù)千年的一口黑鍋,實際上竭力宣傳這種論調(diào)的人自己也不一定就相信。故事中的申公巫臣不惜拋棄自己的名譽地位,將他所說的“禍水”引進了自家,難道不正說明了這一點嗎?
【相關(guān)名言】
任何惡德的外表也都附有若干美德的標志。
——英國·莎士比亞
假裝正經(jīng)往往會增加冷酷。
——法國·馬爾扎克
閃光的東西不一定都是金子。
——蘇聯(lián)·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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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lián)·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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