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過事實材料及邏輯推理來明辨是非、闡發道理、表明自己見解、主張的一種文字表述。是文章寫作的基礎表達方式之一。亦稱說理、評斷。
議論是論說性文章主要的表達手段。由于議論文是以說理為主的,它不僅要提出作者的觀點,而且要充分論證自己觀點的正確性,因此議論便擔負著主要的表達任務。在記敘文和說明文中,議論是在描寫、敘述和說明的基礎上引出作者的感想、認識,直接表明作者對人物、事件或事物的評價,以增強文章的表達效果。記敘文中的議論,還經常帶有抒情色彩,對文章的表情達意起著重要作用。
議論文中的議論由論點、論據和論證三部分組成,即議論的三要素。論點亦稱論斷,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所提出的主張、看法和所表示的態度。在整個議論中,論點是統帥,是核心。論點一定要正確、鮮明、新穎。論據即證明、支持論點的事實或理論根據。論據是議論的必不可少的基礎。論據應真實、典型、新穎。論證又叫論證過程,是以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其目的就在于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論證要求清晰、嚴謹、合乎邏輯。
論證分為兩類:立論和駁論。立論是以充分論據正面證明自己論點的議論形式;駁論則是以有力論據反駁論敵的論點,從而以破為立的一種議論形式。論證的基本方法有歸納論證、演繹論證、類比論證、對比論證、分析論證、引證論證、排比論證等等。
對議論的要求分別是:論點要正確、鮮明。即作者所提出的看法必須客觀、實事求是,符合辯證法,而且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和實踐的檢驗。論點應明確,不能模棱兩可。論據要確鑿、有力。作為論據的事實或理論都必須與論點有緊密的邏輯關系,能充分有力地證明論點。論證要周到、嚴密。要將觀點和材料統一,觀點統帥材料,材料說明觀點,而不能相互脫節。同時,還要講求方法,擺事實講道理,以使論證嚴密,無懈可擊。
議論應注意的是:發議論時,一定要實事求是。尤其是在記敘基礎上發議論,更要自然、實際,不能牽強。議論時的觀點應該具有客觀性,不能偏激。議論文字不宜冗長,尤其是記敘文當中的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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