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藝術形象。是作家根據現實生活各種現象加以藝術概括所創造出來的具有一定思想內容和藝術感染力的具體生動的人、物和自然景象。在文學作品中,形象是一個多層次概念。每個人物是一個形象,每個場面是一個形象,每片自然風景或具體生活環境的描寫是一個形象;而作品中人物、事件、自然景物、生活環境相互聯系所構成的完整畫面,也是一個形象。為了和上述個別形象相區別,我們稱之為形象體系。一部文學作品就是由一系列有機聯系的個別形象構成的一個形象體系。
盡管形象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但形象的基本特點是相同的。
文學形象的第一個特點是它的具體性、生動性、可感性。作家根據社會生活創造文學形象時,總是盡可能地保留社會生活現象的具體生動、感性的特征,讓社會生活現象活生生地呈現在讀者面前。因此,成功的文學形象不應是抽象的議論和枯燥的敘述,而應該是具體、生動、感性的描繪,是有血有肉、有聲有色、有形有態、歷歷在目、呼之欲出的生活情境。
文學形象的第二個特點是它的藝術概括性。藝術的概括性和理論的概括不同,藝術的概括是和形象的具體性、生動性、可感性結合在一起的。作家筆下成功的藝術形象都具有較強的藝術概括性,他寫的一人一物,卻往往可以概括萬人萬物,他寫的是一家一戶,卻往往可以概括千家萬戶,他寫的是一個個別的社會現象,卻往往可以概括深廣的社會內容,反映出社會生活的本質或本質的某些方面,反映出社會生活的某些規律性。
文學形象的第三個特點是它具有審美意義。沒有這個特點,就不能成為藝術形象。所謂審美意義是指藝術形象能喚起人的美感,使人們全身心地沉浸到藝術形象所表現的境界中,并使人們產生優美的、崇高的、悲哀的、喜悅的等各種感情體驗,從而得到精神的愉悅。
總之,文學形象的特點表現為具體可感的、高度概括的和主客觀統一的這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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