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寓哲理、含有諷喻或明顯教訓意義的短小故事。
寓言原是民間口頭創作,后為文人作家所采用,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文學體裁。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寓言就已盛行。在先秦諸子百家的著作中,就有許多寓言,如《莊子》、《孟子》、《韓非子》、《呂氏春秋》、《戰國策》等書中。漢魏以后,一些作家在創作中也經常運用寓言來諷喻現實,抨擊時弊,如柳宗元的《三戒》等,不僅增加了作品的文學意味,而且使寓言在文學史上取得一種獨立的地位。中國近代作家有許多人來用寓言形式進行創作,特別是在兒童文學中更為常見。
寓言大多結構簡短,具有故事情節。作品的主人公可以是人,可以是動物,也可以是無生物。多用借喻的手法,通過形象生動的故事借此喻彼,借小喻大,使富有教育意義的主題和深刻的道理,在簡單的故事中體現出來。寓言的主旨在于通過虛構的故事,表現作家或人民群眾對某種生活觀念、心理、現象、行為等的批評或教訓。寓言一般情節集中,結構單一,語言生動,形象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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