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件的結局或某一事件發展過程中最突出的片斷提到前邊來寫,然后再從事件的開頭進行敘述的一種方法,俗稱“倒插筆”。當然,這并不是把整個事件倒過來敘述,而是在寫完事件的結局或高潮以后,仍然采用順序的方法來寫。所以,這種敘述除了把某個部分提前外,其他跟順敘沒有什么區別。
倒敘的方法如果運用得當,能夠造成懸念,抓住讀者,突出主題,使得故事波瀾起伏,增加文章的生動性。
采用倒敘法,要根據表達的需要,不能為倒敘而倒敘。同時,使用倒敘法,一般總在開頭寫結局或高潮時就為下面故事的發展埋下伏筆,引起讀者順線索尋根溯源的興趣;而在下文敘述故事發展的過程中則時時與上文的伏筆相照應,使讀者有恍然大悟、“原來如此”之感。同時,還應注意“倒敘”與“順敘”部分的銜接,使文章由“倒”到“順”,在接頭的地方既有明確的界限,而又過渡自然。否則,就會顯得突兀,令人迷惑。比如,魯迅的短篇小說《祝?!返拈_頭就用倒敘法,在交代祥林嫂慘死于雪地中的結局之后,作者安排了這樣的一小段話:“然而先前所見所聞的她的半生事跡斷片,至此也聯成一片了?!毙≌f很自然地由倒敘轉入順敘,接下去敘述祥林嫂的生活經歷。這便是倒敘運用成功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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