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觀點后舉出具體實例證明觀點的論證方法。
例證法在議論文中用得最多最廣。它也是卓有成效的一種推理方法。因為任何觀點不能孤立存在,而事實勝于雄辯,最具說服力,所以例證法是一般議論文都要用到的。
比如,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憲政》一文,在講到“頑固分子”時說:“頑固派,他們總有一套計劃,其計劃是如何損人利己以及如何裝兩面派之類。但是從來的頑固派,所得的結果,總是和他們的愿望相反。他們總是以損人開始,以害己告終。”就這個論點,毛澤東引用古今中外一些例子來加以證明:張伯倫過去一心一意想搬起希特勒這塊石頭,去打蘇聯(lián)人民的腳,但從·德國和英法的戰(zhàn)爭爆發(fā)的那天起,張伯倫手上的石頭打在他自己的腳上了。而且直到目前,這塊石頭還在打張伯倫。袁世凱想打老百姓的腳,結果打了他自己,做了幾個月皇帝就死了。段祺瑞、徐世昌、曹錕、吳佩孚等等,他們都想鎮(zhèn)壓人民,但結果被人民推翻了。這些例子是歷史的事實,雄辯地證明了論點,而且能使人從歷史中洞見現(xiàn)實,從經(jīng)驗中引出規(guī)律,具有強大的說服力。
運用例證法要注意不能只把例子擺在論點后,而不去揭示論點論據(jù)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不加以充分的分析、說理,就不能把觀點闡述清楚,文章就會變得簡單化,缺乏內在的邏輯力量。擺出事實后,需要講道理。另外,例證法中所選的例子,一定要真實而有典型性,否則就無法說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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