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墨經》中的邏輯故事·棒打鄰家子》注釋|譯文
魯陽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于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君,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子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君,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于天之志。’譬有人于此,其子強梁②不材③,故其父笞④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于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魯問》)
【注釋】①三世:數代,指多次。②強梁:兇暴,強橫。③不材:不成器。④笞:鞭打。
【譯文】(墨子勸阻魯國攻伐鄭國),魯國國君對墨子說:“你為什么要阻止我攻打鄭國呢?我攻打鄭國是順應上天的意志。鄭國人屢次殺死他們的君主,上天懲罰他們,讓鄭國連續三年遭災。我攻打鄭國正是在幫助上天來討伐鄭國人呀。”墨子回答道:“鄭國人屢次殺死他們的君主,上天懲罰他們,讓鄭國連續三年遭災。上天的這個懲罰已經足夠了!現在您又要舉兵攻打鄭國,說:‘我進攻鄭國,是順應上天的意志。’好比這里有一個人,他的兒子兇暴、強橫,不成器,所以他父親鞭打他。鄰居家的父親,也舉起木棒擊打他,說:‘我打他,是順應了他父親的意志。’這難道還不荒謬嗎!”
【評說】在這里,墨子并沒有直接破斥魯國國君強詞奪理的詭辯,而是順著他的話,舉出一個人幫助鞭打鄰家不成器的兒子的事例,以比喻類推的歸謬方式,間接地指出了魯國國君“助天行罰”的荒謬。這是邏輯中常用的“歸謬”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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