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的解釋|冤的意思|“冤”字的基本解釋
“冤”字的構造,學者們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是禿寶蓋兒表示從上面覆蓋下來,兔子被覆蓋了起來,想跑跑不掉,只好驚恐地拳縮在里面,以此表示拳曲的意思。這是古人根據日常生活中捕捉兔子的經驗而造的字。按照這種觀點,冤最早的意思不是冤枉,而是拳曲。“冤”在古代確實有拳曲的意思。如《漢書》中有:“發忠忘身,自繞網兮。冤頸折翼,庸得往兮。”意思是說身陷網中,脖子被扭曲,翅膀被折斷,怎能逃脫得了?這是用鳥落入羅網來比喻人身陷是非之中而難以自拔。另一種解釋是“冤”字中的“兔”表示讀音。“兔”和“冤”讀音差別很大,“兔”怎么會是“冤”的讀音呢?原來“兔”與避免的“免”本來是一個字。在春秋時期的古文字中“兔”字與“免”字沒有區別。漢代碑刻中“冤”字下面是“免”字。東漢武梁祠畫像題詞中說:“臣伏劍死,以兔其子。”“以兔其子”就是以勉勵他的兒子,而寫的字卻是兔子的“兔”。這都表明“兔”和“免”原本沒有區別。“免”與“冤”的讀音很接近,所以古人用“免”表示“冤”的讀音。按照這種解釋,禿寶蓋表示覆蓋、蒙蔽,被蒙蔽就是受冤屈,所以“冤”本來就是冤屈、冤枉的意思。
“冤”為冤屈,有冤屈則產生怨恨,因此引申出仇恨的意思,所以仇人稱為“冤家”,成語有“冤家對頭”、“冤家路窄”、“冤家宜解不宜結”等等。與此相反的是,對自己心愛的人也稱為冤家。如晉代小說《搜神記》中說:“只此小娘子,便是大夫冤家。”這里的“冤家”就是指心愛之人。今天也常見長輩們將小孩親昵地稱為“冤家”的語言現象,戀人們有時也這樣稱呼對方。
仇人為何成了心愛的人呢?這倒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我們知道,辯證法中有“物極必反”的說法,意思是說事物發展到極點的時候往往會向反面轉化。宋代洪邁在《容齋隨筆》中也說過這樣的話:“嬉笑之怒,甚于裂眥;長歌之哀,過于慟哭。”意思是說以嬉笑的方式表現的憤怒勝過怒目圓睜,以唱歌的方式表現的悲哀勝過痛哭流涕。人在氣極的時候反而會大笑,悲極的時候反而會唱歌,這確實是生活中存在的情感辯證現象。“打情罵俏”也是生活中常見的現象,戀人們之間常用打一拳、罵一句來表示親昵,俗語有“打是親,罵是愛”的說法。這都是“物極必反”的辯證規律在生活中的表現。冤家成為心愛的人就是由“罵是愛”的心理促成的。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不少。比如“乖”本來是違背、不順的意思,如古代有這樣兩句格言:“志合者不以山海為遠,道乖者不以咫尺為近。”意思是說,志趣相投者即使相隔萬水千山也不覺得遙遠,志向相背者即使相距咫尺也好像隔得很遠。這里的“乖”就是違背的意思。然而“乖”又有順從、聽話的意思,如心肝寶貝兒被稱為“乖乖”。“無賴”本是放刁撒潑、蠻不講理的意思,卻有可愛之義。隋煬帝《嘲羅羅》詩中有:“個儂無賴是橫波。”這是說羅羅姑娘最可愛的是那秋水盈盈的眼神。辛棄疾在《清平樂》詞中是這樣描述他的小兒子的:“最喜小兒無賴,溪頭臥剝蓮蓬。”其中的“無賴”也是可愛的意思。冤家由仇人變為心愛之人的心理過程跟這些詞都是一致的,這是情感辯證法在詞義中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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