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的增長并不能提升幸福的指數
隨著經濟的發展,物質生活水平越來越高,似乎生活中的一切都呈上升的趨勢,如人均收入、人均消費、人均壽命、人均住房面積、汽車的人均擁有量、每年的人均旅行次數等,都在提高。然而,近50年來,我們的幸福指數卻沒有任何增長,反而出現下降趨勢。
事實告訴我們,在基本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擁有物質財富的數量與幸福感并不成正比。也就是說,并不是錢越多就越幸福。雖然很多人不相信這個說法,但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通過無數的實驗,心理學家證實:金錢會讓人越來越孤僻。當涉及金錢利益時,被實驗者就不再會有幫助他人的念頭,對外界的幫助的需求也會逐漸減少。此外,就算有閑暇的時間,他們也情愿單獨度過,也不選擇跟朋友們共同活動。
對金錢和幸福之間的關系,心理學家用了很長的時間來研究。在《撞上快樂》一書中,哈佛大學著名心理學家丹尼爾·吉爾伯特寫道:“只有當財富將人從悲慘窮困的旋渦中拉出來,并使之成為中產階層的時候,人們的幸福感才會有所增加。在那之后,財富的增加所帶來的幸福感便會逐漸變弱、減少。”
從下個月起,如果你的工資增加500元,你會覺得比現在幸福嗎?當然,我可以生活得更愜意,我會感到非常幸福。可是,如果知道其他同事的工資漲了1000元,你還會為500元感到幸福嗎?當然不。盡管你的工資比以前多了,可你還是會覺得不開心,因為跟別人相比,你感覺自己損失了500元。
我們總喜歡跟周圍的人攀比,一旦發現鄰居或同事的情況比自己好,我們的心情就會立刻變得很糟。對這種現象,英國大哲學家羅素有一個精辟的總結:“乞丐永遠不會嫉妒百萬富翁,他們嫉妒對象只有乞丐,那些比自己乞討到更多錢的乞丐。”因為這種攀比心理,我們變得一天比一天可憐,我們的幸福感也一天比一天少。
美國人做過一項調查,讓人們填寫一張調查表,寫出哪些消費品屬于生活必需品,其中哪些是已經擁有的。像房子、車子、電視機、假期旅行、游泳池、度假用的別墅等等,只要能想到的,都可以寫在上面。l6年后,又進行了一次同樣的調查。結果,人們的擁有值從l.6上升到3.1,想擁有值從4.4上升到5.6。不僅擁有值上升了,想擁有值也同樣上升了。這就是人類,永遠不會滿足,總是覺得缺少兩件東西。殊不知,當越來越多的欲望被我們當成基本需求的時候,幸福感也在日益減少。
幾十年前的奢侈品,像洗衣機、電冰箱、空調等,如今都成了必需品。跟父輩們一樣,現在的年輕人都從洗衣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但是,他們并沒有因此而產生父輩們增有的幸福感。跟九十年代比,今天的上網速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再快的網速也無法讓我們更快地完成工作,因為我們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瀏覽網頁。跟l00年前沒有發明汽車時相比,我們今天穿過一座城市的速度并沒有快多少,可能騎馬比開車要快一點!
電視劇《蝸居》中,海藻有一段經典的臺詞:“人生的意義是什么?是讓自己在日子中承受痛苦,還是為了享受歡樂?關鍵是每個人都這樣活著,從沒有人質疑,這樣的生活到底對不對。只知道必須要工作,每天不停地工作。一個月工作22天甚至更多,像牛一樣地工作一個月,而像小兔子一樣歡蹦亂跳的日子只有發薪的那一天。人要用30天的緊張換一天的松弛,這種現實也太殘酷了吧!”
這段話讓我深有感觸,當一個人缺什么東西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所缺的東西最重要。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它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但是缺錢會讓人們付出健康代價。當一個人缺健康的時候,它又會為健康花掉所有的錢。
人生在世,重要的東西其實有很多,并不僅僅是物質,因為能帶給我們快樂的東西太多了。在這個開放、包容的社會,我們的生活觀念應該是多元的。
趙越是我的一個驢友,在一家設計公司上班,工作了有一年多吧,攢了一筆錢。在某個月的月底,領完薪水后,他寫了一封辭職信,然后到海南三亞去享受陽光了。在個人博客上面,他寫了這樣一段話:上岸的時候到了,人畢竟不是一條魚,怎么能一天到晚拼命地游?修身養性的時候到了,人又不是一臺機器,怎么能只轉不休息呢?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為了掙錢,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人們日復一日地瘋狂工作。可結果呢,生活失去平衡,工作的壓力越來越大,甚至威脅到人體的生理、心理健康,有些人因此而英年早逝。雖然社會的經濟增長了,但人們的幸福感卻下降了。這就是所謂的“不幸福經濟”。
何塞·盧林貝格,巴西的前農業部長,l988年曾榮獲諾貝爾“特別獎”。他不僅是一個充滿奇思妙想的經濟學家,還是“不幸福經濟學”的創立者。有一次,何塞搭飛機從瑞士回國。當飛機飛越大西洋上空時,他突然有一個想法:此時此刻,如果飛機墜毀,我的家人就能得到一筆賠償金。然后,因為這筆賠償金,瑞士的國民生產總值馬上會有所增長。接下來,瑞士的航空公司會再買進一架新的民航飛機,國民生產總值會再一次有所增長。然而,這種經濟的增長是建立在不幸的基礎上的,屬于“不幸福經濟”。
關于“不幸福經濟”,我們周圍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例如,有兩位母親,如果她們各自在家中撫養自己的孩子,雖然她們盡心盡力,孩子們也充分地享受到母愛和幸福,但因為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母親的勞動不能使國民經濟產生任何變化。假如這兩位母親來到勞動力市場,彼此以保姆的身份到對方家里照管孩子,她們的勞動就可以產生經濟效益,國民生產總值也會因此而提高。但是,雙方的孩子只能享受到保姆的照看,不能得到母親的撫養,更不用說享受母愛的幸福了。何塞要傳遞的信息是,在關注經濟增長速度時,人們更應該關注“不幸福”的增長速度。
有人這樣評論生命的價值,“活魚每斤5元,死魚每斤3元;活蝦每斤l8元,死蝦每斤l4元。”很形象吧?對動物來說如此,我們人類就不適用了,如果沒有了生命,就徹底失去了感知幸福的機會。現在流行一種人生觀,說“60歲之前,人生是用生命換一切,而60歲之后,是用一切換生命。”正負相抵之后,人生還剩什么,零嗎?
某些時候,金錢確實能帶給我們幸福,但絕不是60歲之后。這里有三個實用的建議,希望你能用錢換來幸福:
1.住在原來的房子,用多余的錢旅行。
如今,我們的財富已經是l950年的數倍,但我們的幸福感卻沒有同步增長。隨著物質條件的提高,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富裕,居住面積也在逐漸增長,然而,越來越大的居住面積并沒有使幸福感增加。或許你還不知道,世界首富之一的沃倫·巴菲特,至今還住在他1958年買的老房子里。
一旦擁有了汽車,在我們的眼中,它就會漸漸貶值,房子也是這樣。而一次美好的旅行卻不同,對于我們來說,它屬于越回想越覺得有意義的投資。是啊,車子、房子都有不再重要的一天,而頭腦中的回憶和心中的人卻不會,它們會一直留在你的腦海里。可見,投資非物質的東西更有意義,你可能因此找到真正的幸福。
2.將錢投資在一些重要的小事上。。
與極少出現的大事相比,一些小事更能帶來幸福。大的幸福時刻畢竟不多,那些小小的幸福時刻往往能讓人感覺更好。如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在抵抗貧窮的斗爭中,他用很多小額信貸取得了顯著的成果。我們也可以為自己的幸福做一些小小的投資,其收益一定比巨大的投資更多。這條準則在情侶之間也適用,重要時刻的l支玫瑰比不合時宜的l00支玫瑰都重要。
3.將錢花在別人身上。
如果把錢花在別人身上,它會產生一種持久價值。只有親自體會之后,你才會相信這句話。“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某些時候,送上一杯咖啡或是施舍一些金錢,花費的多少不是重點,重要的是你會有一種滿足感,感到自己的精神更加富有。
這就是金錢的神奇之處,雖然它不可以買到幸福,但幸福卻可以“買”到金錢。不相信嗎?那些有幸福感的年輕人,在數年后,往往會比那些覺得沒有幸福感的年輕人擁有更多的財富。或許,幸福感會使人變得更積極,更愿意展示自己的激情或者其他品質,從而使收入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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