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工作時,有揮灑才情的快樂,有證明自己價值的快樂,有獲得認同和發展機會的快樂,當然,也有職務上的晉升和物質回報的快樂。幸福和快樂,總是青睞努力和負責的人。
“我感覺對工作負責很幸福。”一位優秀的企業家在電視訪談中如是說,“或許有人會說工作是痛苦的,但是我要告訴這些人,那是你沒有在工作中盡到自己的責任,沒有把自己真正融入到工作中。如果你在工作這片土壤中種下努力和負責的種子,將來就一定能收獲個人價值得到實現的幸福感。”
他高中畢業就參加工作了,在一家工廠做修理工。當機器出現故障時,他總是跟在師傅后面,幫師傅拿工具,并請教師傅怎樣處理故障。即使空閑的時候,他也總是捧著從廠里借來的關于修理機器的書讀。慢慢地,他的工作能力一點點得到提高,許多同事都喜歡讓他修理機器。正是因為他覺得工作能讓學來的知識得到充分利用,能讓自己的價值得到充分體現,所以,每天的工作都讓他很幸福。
就這樣,他一步步地從修理工到車間主任,再到副廠長,直到進入公司的高級管理層。
這位企業家所說的“幸福感”,就是把自己所學的知識、擁有的能力都在工作的過程中盡情發揮出來,當這些轉化為工作成績的時候,就會產生一種發自內心的幸福感,一種自己的價值得到肯定的幸福感。正如愛默生所說:“一個人,當他全身心投入自己工作之中并取得成績時,他將是快樂而放松的。但是,如果情況相反的話,他的生活則平凡無奇,且有可能不得安寧。”
如何獲得“幸福感”?看看下面這張表格,看過之后你也許會找到答案。

“幸”和“辛”兩個字長得很像,在“辛”上多一點努力就變成了“幸”,也就是說,工作中多一份責任,多一點努力,幸福就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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