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思奇的哲學著作。1937年出版。該書是艾思奇在上海《申報》、《讀書生活》上為答讀者問而寫的一些短文,其中包括哲學問題、民族問題和生活等三部分,共十七篇短文。該書涉及哲學上許多重要問題,1938年毛澤東同志摘錄了該書的主要內容,并給艾思奇寫了親筆信,指出:“你的《哲學與生活》是你的著作中更深刻的書,我讀了得益很多。”(《中國哲學》第1輯,1979年8月版)
《哲學與生活》的突出特點,是結合社會實際問題對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的有關原理和范疇進行了深刻的論述。在相對與絕對的關系問題上,艾思奇指出,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有絕對主義在作怪。絕對主義夸大了事物的相對靜止,以為事情是不變的。“絕對主義是和事物的真實情形不符合的,因為事物都會變動,黑暗的社會也會發展成光明,不是絕對的黑暗。光明的東西也是從黑暗中孵化出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絕對的光明。”(《哲學與生活》第5頁。下引該書只注頁碼)同樣,在我們的周圍也常常有相對主義在作怪。夸大了事物的變動性,即“把相對性太夸大了。夸大到使我們不能相信一切,使我們懷疑一切,相對主義就是一種懷疑主義。人們觀察事物,懷疑是要的,但弄到懷疑一切,在生活上思想上沒有一點東西可把握,只圖目前混日子,那就糟了。”(第7頁)艾思奇指出,在相對性中,要看出有一種絕對的東西。絕對的東西包含在相對之中。所以,“在發展觀點上,每一件事物都是有相對性的,但在發展的每一階段,必有一定的規律,一定的事物的出現,這又是絕對的。相對的東西,總包含著一定的絕對的東西,絕對的東西,是作為相對的東西的每一個必然階段而表現出來。這就是兩者的關系。”(第10頁)
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的關系也是如此。“真理是不斷地發展的,我們決不能一次就把握到世界上一切的真理,我們的真理是一步步地深化,每一個時代,我們所能夠把握到的真理,都有一定的限度,在這一點上,它是相對的,我們每一個時代所把握到的真理,都是以一定的程度把握到了事物的真實性,都能把真理推進了一步,這又是絕對不移的。”(第11頁)我們所把握到的真理,都是有著相對的基礎,而同時又有著絕對的內容。
在運動與靜止的關系問題上,艾思奇說,辯證法認為“靜止只是運動的特殊形態,靜止的東西,本質上仍是運動的。譬如事物在量變的過程中,它的性質不變,這時,在性質方面,我們可以說它是相對靜止的,然而在量的方面,它始終是在運動。”又說:“因為相對的靜態根本上仍是動態的一種表現,所以對于相對的靜態,我們也仍然要用辯證法去研究,才能看得很深刻。”(第29-30頁)
關于歸納法與演繹法的問題,艾思奇指出,歸納法是從許多復雜的個別事物中找出它們一般的單純的共通點,它采取的途徑是分析。演繹法是用一般的原理來說明特殊的事物,它采取的途徑是綜合。前者是從特殊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后者從一般到特殊,從抽象到具體。艾思奇指出:在辯證法里,從個別到一般的過程中,不但只分析,同時也在綜合,不但抽出簡單的一面的規定,并且要找出全面的矛盾統一的規定;從一般到個別的過程中,不但只是應用法則,不單只要綜合,在應用和綜合的同時,還要就那個別事物所具有具體條件加以分析,發見出新的特殊的矛盾動向。因此,“歸納法和演繹法只各自作為研究過程中的要素而被應用,它不能離開另一要素而獨立存在,它雖然并不是簡單地被保留,而是被吸收,被消化,被改作。因為辯證法本身是整個的辯證法,而并不是歸納法和演繹法拼湊成的。”(第29頁)
關于差別與矛盾的關系問題,艾思奇認為差別不是矛盾,但在一定條件下差別可以轉化為矛盾。毛澤東同志在抄錄《哲學與生活》一書的主要內容時指出:“應說一切差別的東西在一定條件下都是矛盾。一個人坐椅搖筆濡墨以從事作文,是因人與作文這兩個一定的條件把矛盾的東西暫時的統一了,不能說這些差別不是矛盾。大司父煮飯,把柴米油鹽醬醋茶在一定條件下統一起來。店員與作家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統一起來。半工半讀,可以把工讀統一起來。差別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條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別就是矛盾,這就是所謂具體的矛盾。艾的說法是不妥的。”(轉引自《中國哲學》第1輯,第29頁)。
在內因與外因的關系問題上,艾思奇指出,外因雖然不可忽視,但它不能決定事物的必然性,決定事物必然性的只能是內因。辯證法是強調內因的第一義的決定的作用。所謂內部作用的原因,才算做必然的原因。因此,“辯證法是把內因看做一切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的。辯證法對于外因雖然并不忽視,但認為內因是基礎,是本質,是發展的必然性的決定的原因。”(第43頁)
關于一般與特殊的關系問題,艾思奇認為,一般的東西,總是要以特殊的形式表現出來,世界上沒有單純的一般存在物。“一般和特殊也是一個辯證法的統一,沒有單純的一般,同時也沒有在一般之外的單純的特殊物。辯證法不是詭辯論,詭辯論才會在承認一般的東西之后,轉一個彎又用特殊的東西來把它否定了。辯證法是要把握兩者間的統一。”(第45頁)這就是說,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特殊,不能包括特殊的全部,而任何特殊都不能完全地進入一般。因此二者是有區別的。同時二者又是統一的,一般不能離開特殊,特殊也不能離開一般。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特殊包括著一般,任何一事物都是特殊和一般的統一體。
《哲學與生活》的發表,對于深入宣傳馬克思主義哲學,對于促進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對于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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