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感覺的表現”——“純詩”
“純詩”,1926年早期象征派詩人穆木天在《譚詩——寄沫若的一封信》中提出“純詩”這一概念,即“純粹的詩歌”。穆木天所謂的“純詩”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詩與散文有著完全不同的領域,主張“把純粹的表現的世界給了詩作領域,人間生活則讓給散文擔任”;二是詩應有不同于散文的思維方式與表現方式,“詩是要暗示的,詩最忌說明的”。早期象征派詩人提出的“純詩”概念,在其更深層面上,意味著一種詩歌觀念的轉化:從強調詩歌的抒情表意的“表達”功能轉向“自我感覺的表現”功能。
“自我感覺的表現”——“純詩”
“純詩”,1926年早期象征派詩人穆木天在《譚詩——寄沫若的一封信》中提出“純詩”這一概念,即“純粹的詩歌”。穆木天所謂的“純詩”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詩與散文有著完全不同的領域,主張“把純粹的表現的世界給了詩作領域,人間生活則讓給散文擔任”;二是詩應有不同于散文的思維方式與表現方式,“詩是要暗示的,詩最忌說明的”。早期象征派詩人提出的“純詩”概念,在其更深層面上,意味著一種詩歌觀念的轉化:從強調詩歌的抒情表意的“表達”功能轉向“自我感覺的表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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