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有哪些解讀
以前“雷”分兩種。一種是自然界的“雷”,如“雷雨雷電”、“電閃雷鳴”中的“雷”,詞典中解釋為“云層放電時發(fā)出的響聲”;另一種是人造的“雷”,如“地雷”、“魚雷”、“手雷”,詞典中解釋為“軍事上用的爆炸武器”。不管是哪一種“雷”,都會發(fā)出巨大的聲響,讓人感到震驚或受到驚嚇。
這兩種用法中的“雷”都是名詞,現(xiàn)在又演變出第三個“雷”,用作動詞、形容詞的“雷”。比如說,“我被你雷得外焦里嫩”,這里的“雷”是動詞;“一個最雷的詞語”,這里的“雷”是形容詞。有一篇新聞報道說:有一所小學五年級學生舉行語文期中考試,有一名學生寫了一篇名為《我對她的愛情》的作文,把閱卷的老師徹底雷倒了。
這里的“徹底雷倒”意思是說老師讀了這篇作文感到很震驚。
總之,這個用作動詞或形容詞的“雷”,用的是比喻義,表示感到很震驚,有如被雷擊一樣。所以時下,“雷”的新義有兩個:一個是指對事物無法理解,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另一個指被震驚或被嚇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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