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湯顯祖
字義仍,號海若、若士,別署清遠道人,江西臨川人。明代戲曲作家、文學家。萬歷十一年進士,官至浙江遂昌知縣。其詩文有《紅泉逸草》、 《問棘郵草》、 《玉茗堂集》等。他的傳奇有《紫簫記》、《紫釵記》、 《還魂記》(又稱《牡丹亭》)、 《南柯記》、 《邯鄲記》五種,后四種合稱“臨川四夢”或“玉茗堂四夢”,其中《還魂記》最有名,內容豐富,又以文采著稱。湯顯祖的文學成就,以戲劇創作最為突出。
湯顯祖的美學思想的核心是“情”: “世總為情,情生詩歌,而行于神”,文藝的本質在于“情”,文藝產生于情,又以情來感動人。他的“情”是與“理”、 “法”相對立的,要求突破傳統的束縛,體現出在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的個性解放、打破封建清規戒律的要求。湯顯祖強調文藝以情為主、強調情感在文藝創作中的作用,與其創作中理想主義、浪漫主義傾向是一致的。它基本是符合文學創作實際的。但有時他又過分強調情感的作用,甚至認為它可以不受“理”的制約,反對“以理相格”, 也失之片面。
湯顯祖的唯情說與沈璟所代表的格律派是對立的。在明中葉劇壇上,湯顯祖代表的言情派和以沈璟為代表的格律派的爭論,屬我國戲劇史上第一次流派之爭,對后世影響較大。 《答呂姜山》一文,代表了湯氏的主要戲劇觀點。湯、沈之爭,中心問題是言情和格律在戲劇創作中地位。湯顯祖反對擬古和拘泥于格律。他反對“按字摸聲”以損害情感表現,也否定“尋宮數調”而損害“麗詞俊音”的運用。但他并不象他的反對者所說那樣,一味反對曲律,他的創作也不乏音律之美,只是他更偏重言情。他認為創作與表演是不一致的,同意對于音律“唱曲當知,作曲不盡當知也”的說法。聲律盡管重要,但畢竟是形式因素,而對作者來說,內容更為重要,起著決定作用。湯氏還將“意、趣、神、 色” 四者并舉,可見他并沒有忽視形式因素。
湯顯祖以其理論主張和創作實踐,為明中、后葉的戲劇創作作出了杰出貢獻。他重視曲意,創作上要求突破格律的限制,反映了戲劇創作的一種前進趨勢。他的唯情說,對后代影響很大,清代文學家曹雪芹就深受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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