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斯托洛維奇
列昂尼德·瑙莫維奇·斯托洛維奇(Леонид На-умович Столович,1929—),蘇聯著名美學家、哲學博士、愛沙尼亞加盟共和國塔爾圖大學教授。
斯托洛維奇的著述甚豐,他的美學主要專著有: 《藝術中與現實中的審美》 (1959)、《美學對象》 (1961)、《生活中和藝術中的美》 (1964)、 《美的范疇和社會理想》 (1969)、 《審美價值的本質》 (1972)、 《生活、創作、人——藝術活動的功能》 (1984)等。
作為蘇聯“新審美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斯托洛維奇嶄露頭角始于五十年代中期。1956年,蘇聯美學界爆發了關于審美本質問題的大討論,討論持續達十年之久,各種觀點激烈交鋒,形成了針鋒對立的“自然說”和“社會說”兩大派。以波斯彼洛夫、葉果洛夫為代表的“自然說”派堅持美的本質在于對象的自然屬性的主張;而以斯托洛維奇、鮑列夫為代表的“社會說”派則根據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人化的自然”的思想來解釋美的本質,認為美的本質在于對象的社會屬性,美的存在不能脫離人和社會,美學研究不能脫離人類社會歷史。
斯托洛維奇的第一部專著,也是他的成名作《現實中和藝術中的審美》,用波斯彼洛夫的話來說,“社會說”的基本論點在其中“得到最徹底的系統化”,作者對審美“這個問題的新的提法和新的研究上,都是得風氣之先的”。斯托洛維奇圍繞美的本質這個中心,從現實的審美屬性、人對現實的審美關系、審美和藝術幾個方面充分論證了自己的觀點。他突破蘇聯美學界以往的傳統看法,強調藝術的本質首先是審美的,肯定審美屬性具有客觀性和社會性,不過,與持“自然說”美學家對“客觀性”的理解不同,他所說的“客觀性”不限于自然界,還包括不以人的意識和意志為轉移的社會現象和人的社會關系。在論述審美知覺、審美體驗、審美趣味和審美理想時,他力圖在對人與周圍世界多方面聯系的整體考察中,看人對現實的審美關系。論及藝術,他強調藝術是人對現實審美關系的最高形式。
此后,斯托洛維奇不斷豐富發展自己的美學思想。在《審美價值的本質》中,他從價值說出發研究審美,認為現實的審美屬性本身具有價值性,第一次提出了“審美價值”的概念;在《美的哲學》中根據藝術的本質首先是審美的觀點,論證美學的對象,明確提出美學研究的是審美,或是人對現實的審美關系;而《生活、創作、人——藝術活動的功能》一書,則從系統論的角度全面考察了藝術在人類活動中的作用,它的各項職能等等。
斯托洛維奇在蘇聯和國際美學界都頗具影響,而且聲譽日增,他的著作被譯成多種文字,我國從五十年代開始就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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