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意在筆先
唐代藝術評論家張彥遠評畫言論。語出《歷代名畫記》: “意存筆先,畫盡意在,所以全神氣也。” “意”,即立意構思。它是藝術家對于客觀物象的審美把握,是藝術家積極主動地觀照自然,不斷豐富自己的審美感受,活躍審美想象所形成的審美意象。所謂“意在筆先”,是作畫的功夫,即下筆前須先對客觀事物進行細密觀察、理解其規律、見出其神理,使神與物游、心與物化,把自然的丘壑化為胸中的丘壑,讓客觀的景物通過畫家的主觀情思的熔鑄,形成主客觀統一的審美意象,然后自然而然地布于紙上。
意在筆先,其實質就是處理藝術上的物與意關系問題,這正是六朝以來畫家所刻意探索和實踐的。藝術不是直觀地、毫發不差地摹寫景物外貌,同時又不能離開生活的真實而“刻鵠類鶩”或“畫牛作馬”。因此,要使體物寫貌與傳情達意有機統一,就必須經過靜觀默察、深思熟慮,使物象騰躍于心,然后觸目含心, “造物在我”,運籌設想,疏密濃淡,遠近虛實,于合理當中寓情于景, 情景交融。因此,所謂“意在筆先”,即如鄭板橋形容的,先有“眼中之竹”,然后化為“胸中之竹”,最后才有筆下之竹。沒有胸中之竹,就不可能有筆下之竹。 “成竹在胸”, 以神思統攝筆墨, “得意傳神,筆精形似,”達到“形神兼備”的境界。否則,意不在先,觀物與下筆同步,勢必停留于對客觀物體的自然主義的機械摹寫,寫于形,止于形;筆引紙上,生氣索然,畫畫停停,支支節節,難免零星散亂。這樣,藝術品成了自然的拙劣的摹本,藝術家充當自然的奴隸。故衛夫人《筆陣圖》中論執筆時說, “意后筆前者敗,意前筆后者勝”,此語可謂深諳三味。因此,“意在筆先”,主張先蒞神構思,先得于心而后傳于手的觀點,正確地揭示了藝術創作的規律。
當時尚形似尚技法遺風猶存,“意在筆先”對于匡正時弊,范導新風,提倡審美境界,推動藝術發展,無疑起了重大作用。它標志著我國古代藝術理論朝著形神兼備的方向又邁進了新的一步,對后代的畫論乃至詩論都產生了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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