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熱愛行走,這是我寫作的另一半。我特別喜歡山區,也喜歡平原。
我的喜歡對于一個生活在大城市且與鄉村失去聯系的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障礙。而且我還是一個特別“宅”的人。但是,我偏偏就喜歡在山鄉行走。
在神農架,我冒著與人打交道的尷尬,挺身而出,在那兒找到了兩位“走”友。山里實在危險,失蹤于神農架的人不少,沒有當地朋友的陪伴,你是無法深入到深山和森林中去的。在神農架,我的行囊中有兩樣東西,一是電筒,二是彈簧刀。這是行夜路和護身的必需品。另外什么打火機、維生素丸子、消炎藥、活力碘、綁腿都是隨身攜帶的。后來,朋友還送給我一個睡袋。但,我喜歡住在山區農民家里,聽他們講故事,睡袋用不上。
我喜歡在行走時記日記,但回到城市就不寫了。每天在鄉下,我能寫到幾千近萬字的日記,這是一種不讓自己偷懶的良好習慣。再怎么累,我的日記是一定要寫完的。從早晨到晚上的最細微處我都要寫下來,下雨、刮風、下雪、陰天,我要寫得詳詳細細;農民家里的一切我也要全部記下來,每一個家里的感受不同,也得記下。這種對景物的強大描寫能力,是我在鄉下行走練成的。照片固然重要,但當時的許多閃念是要用文字記下的,否則稍縱即逝,永不再來。我對景物的描寫自信來源于我的日記。而且我的觀察能力也越來越敏銳。
說到在農民家住,碰到過許多好玩也不好玩的事。在神農架有脫鞋留客的習俗。去了客人,是一定要留你過一夜的。這是一種古老的待客之道。讓你好吃好喝,還得過夜。如果你執意要走,就強行將你的鞋子脫掉藏起來,讓你赤腳在他家。山路何等坎坷,石頭扎人,沒有鞋子不能走路,你就只好乖乖在他家過夜。碰上好的,脫你一只鞋,你也沒辦法。這是感受農民情感的最好時機。但是深山農民并不富裕,首先,為防虱子與跳蚤,必須脫光身子睡覺,衣裳要放離床很遠。就算沒有虱子,也有別的蟲子,有一次我的身上爬滿了一種苞谷蟲,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就是陳年苞谷里生的蟲子。因為半夜癢得難受,打開電筒一看,床上全是這種蟲子,放苞谷的木桶與床是挨著的。毛巾是自帶的,但盆子不能帶,只能洗山民的。有一次去山里幾天,回來發現腳丫奇癢,一細看,腳丫全爛了,患上了腳氣病。
但是得到的比失去的多,他們會給你講故事,這種“圍爐夜話”(他們自己生的火塘),可能比外祖母的故事更精彩。我的小說大多是在這種深山里的“夜話”中得到的靈感,小說肯定會帶有深山老林的氣味。
我還在神農架最高峰的瞭望塔里睡過,是為了感受一種近似洪荒中的心境。在這樣的夜里,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繁華擁擠的星空,看到了最明亮清晰的銀河。半夜出去小解(因塔內無廁所),感受到了那種最深的恐懼、空曠、寂靜、荒涼、無我和無他,那種偉大的夜晚里我的心靈與天地相合的暖流。這種心境肯定不是其他作家能夠得到并可以享有的。這是一種奢侈,但必須付出代價。
在深山老林里行走還要冒著生命危險,這是不言而喻的。我曾經迷過兩次路,一次遇到過壞人,但好在,我有“走友”,而且我們的運氣不錯。
前幾年我在荊州掛職,我也是要求在許多鄉鎮住,有的住一星期。也住村里農民家。我同樣在夜半故意去田間地頭行走,像個游魂一樣,帶著恐懼和驚喜。像小時候夜里跟大人一起去抓鱔魚、捉青蛙、踩烏龜、逮獾子、打鳥。這種自虐式的行走,讓我體驗了許多寫作時會遇到的盲區。如春天的田野、夏夜的村莊、秋天的收割、冬日的湖區,其實是在尋找我青少年的記憶。自到了城里,我已經完全對此陌生了。我想重新當一回農民,重新回到兒時和少年時光。這個愿望滿足了。往來路上尋找,會發現你丟失了太多的東西,但都可以全部找回來。這種連土豪也不能享受的鄉村行走和生活,是我因為遠離文學而得到的。有時候,因為你的遠離文學,你才會得到文學。
不僅是行走,我的采訪也很有意思。我會有很多的時候擺脫他人的跟蹤監視去采訪一個人,因為我的關注可能不是當地政府喜歡的,但我就是對那些可能要讓當地人麻煩的事件感興趣。這種時候我不要“走友”,我會體驗一個“地下黨”的驚險。對采訪,我有許多自己摸索的技巧,知道怎么對付那些形形色色對你橫扒豎擋的人,知道怎么到生活的最前線,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
我在鄉間行走時,當過家庭矛盾的調解員、阻止過暴行、為農民和勞改犯求過情、當過信訪辦接待員。參加過生日宴、婚禮與喪禮,與鄉村學校(比如只有一個殘疾老師的學校)的孩子們上過課,玩過老鷹抓小雞的游戲。還在微博上發起了對那所只有一個老師的鄉村小學的捐助。
我的書房里也因此有了深山老林和田野鄉間的氣息,有百年老獵槍,有老人煙袋,有撿回的石頭,有枯荷與鐮刀,有斗笠,有老墻的磚瓦,有谷穗,有用剛采摘的新棉在村里彈的數床被子,還有許多植物。我存有大量植物瓜果的種子。我有一嗜好是在鄉村小店買種子。存放種子的人是趣有福的,與土地和季節保持著某種神秘的聯系。過去我住一樓,有地方種神農架的植物,現在上了樓,我會每年種一點,用大花缽。把田野的小景搬到花缽里,這是對鄉村的敬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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