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筍
聽人談美食,總離不開豪華餐廳、高級宴會。我印象最深的美食,卻是五十年前在桃花江上一戶農家吃筍。
桃花江是資水的支流,兩岸丘陵上全是竹林。三月間正是發筍子的時候,我去采訪一位姓龔的“種田模范”,留宿其家。清晨起床,見老龔扛著鋤頭往外走,便問他:“這么早就去田里?”他答道:“先去挖只筍子。”
屋后便是竹林,我跟著他走進去,立刻聞到了竹子和露水的清香。出土的新筍,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剛剛迸出一個尖子,得用心從淺草中去找尋。老龔告訴我,筍子在天亮前長得特別快。還告訴我,筍子只長直,不長橫,出土時筍多么粗,以后的竹子便是多么粗。
“給你吃,就要挖一只大的,大的甜些。”
“那就挖這只。”我指著一只大的說。
“不,出了土的就不好吃了。”他邊走邊說邊四處朝下望,忽然把鋤頭一放:“咯只還大。”我忙湊了過去,卻不見有迸出的筍尖。他便拉著我蹲下去,只見濕潤的泥土已經微微隆起,并且開了細細的坼:“這就是啰。”
挖出來的筍子是個圓錐體,大頭粗約六寸,長卻不到八寸。拿回家后,他又從灶上頭取下唯一的一塊臘肉,特別聲明這是去年冬至那天殺的豬,又熏透了,所以不會變味。我知道肉是準備留到插田時給來幫忙的人吃的,托辭不愛吃煙熏肉,叫他別取。他卻說:“不放肉,筍子就不好吃,不甜。”
將筍和臘肉交給堂客以后,他便帶我離開廚房,坐到堂屋里來繼續談他的作田經。不一會,一陣一陣鉆進鼻孔的筍香,便令我食指大動。等到他堂客喊吃飯,把一滿缽帶湯的臘肉筍子(臘肉頂多只占十分之一)端來放在桌上,我就開始真正的享受了。那鮮甜,那爽脆,那清香,都是我過去(不,還包括以后)吃筍子(不,還包括一切美食)所不曾嘗到過的。
近日重翻李笠翁《一家言》,其中言蔬食之美有五,曰清、曰潔、曰芳馥、曰松脆、曰甘鮮,而筍五美皆具,故堪稱“蔬食中第一品”。又言以筍伴葷,宜肥豬肉,“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筍,則不見其甘,但覺其鮮之至也”。又言取筍為肴“斷斷宜在山林,城市所售者,任爾芳鮮,終是筍之剩義”,而又以“山中之旋掘者”最妙,“此種供奉,唯山僧野老得以有之”。
回想起五十年前那一次吃筍的經驗,拿來與笠翁之言對照,若合符節。真想不到,我二十來歲當干部時,居然享受過“唯山僧野老得以有之”的供奉,真有口福。
美國的超市和大商場都不賣春筍。年頭年尾,華人店里間或有冬筍出售,價錢貴且不說,只看那一副干癟相,便知它漂洋過海飽經風霜,早已沒有生氣,跟浸在玻璃瓶中的(這倒常年有得買)差不多了。還有我愛吃的寒菌,也絕不見蹤影,終于只得辜負女兒女婿留我們多住些時的心意,趕回長沙來吃菌子和筍子。雖然我知道,桃花江上那種“山中旋掘”的筍子,肯定再也吃不到,那就將就吃點“城市所售者”罷,總比玻璃瓶子里的好吃一些便行。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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