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凌虛臺記
蘇軾
國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而都邑之麗者,莫近于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凌虛之所為筑也。
方其未筑也,太守陳公杖履逍遙于其下,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墻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筑臺,高出于屋之檐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軾復于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于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計其一時之盛,宏杰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于臺而已哉!然而,數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頹垣無復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于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于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
既以言于公,退而為之記。
這篇文章為蘇軾任鳳翔府(今陜西鳳翔縣)簽判時作,當在嘉祐八年(1063)。其時鳳翔太守為陳希亮(字公弼)。關于它的寫作還有一段趣事。《河南邵氏聞見后錄》說:“東坡作府齋醮禱祈諸小文,公弼必涂黑改定,數往反,至為公弼作《凌虛臺記》……公弼覽之笑曰:‘吾親蘇明允猶子也,某猶孫子也。平日故不以辭色假之者,以其年少暴得大名,懼夫滿而不勝也,乃不吾樂邪?’不易一字,亟命刻之石。”陳希亮是蘇軾的前輩同鄉,對他很是器重,尤其是對這篇《凌虛臺記》極為激賞。
徐師曾在《文體明辨序說·記》中說:“大抵記者,蓋所以備不忘。如記營建,當記月日之久近,工費之多少,主佐之姓名,敘事之后,略作議論以結之,此為正體。”然而作者在此文中,除了簡要地交代臺的修建緣由及經過外,對其他營建諸事了無所涉,甚至也沒有對高臺的落成命名表示祝賀,對臺主的閑情雅致進行贊美,而只是以臺的修建為媒介,就自然和人事的變化無常問題,談了一些寄想深遠的宏論,顯示了構思上的獨特之處。
面對新建成的高臺,作者想到的是:“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然后便緊切“臺”字,在與“廢興成毀”四字時時呼應的過程中,逐層推衍論證,給人以足致觸發深思遐想的啟迪。
作者先言臺的從無而有。當其建造之前,誰能想到它今天會聳立于荒野之上呢?接著話題一轉,說興成廢毀,總是相互交替,以至于無窮,那么,高臺再從有而無,復變為一片荒野,實在也是很難預料的。這段議論,從興成著筆,而又歸結到廢毀之上,構成了第一層的論證。
接著,作者又說,高臺的這種變化無常的命運,其實已在登臺所見的秦、漢、隋、唐四朝宮殿的遺址中得到了預示。推想當初它們那種宏大堅固的氣勢,無疑是百倍于此臺之上,然而數世之后,剩下的只是一片丘墟。宮殿尚且如此,何況一座土臺呢?在這一層議論中,作者既以宮殿的興成廢毀的變化映襯出了凌虛臺的必然結局,同時也說明了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成而毀,難以長久存在的。
第三層,作者以“臺猶不足恃以長久”,來映襯出人事得失的飄忽不定、難以把握,指出如果有人“欲以夸世而自足”,那就會顯得很可笑。這樣,作者就由對物的命運的論證轉向了對人的命運的思考,從而將文意引向深入。
在作者看來,物質世界只是一連串興成廢毀的輪轉循回,而人的一生又更象雪泥鴻爪那樣表現為一種暫時性和流逝性,那么,置身于自然和人事的種種無常變化中,個體有限的生命能否找到一個安身立命的所在呢?對此,作者的回答是肯定的:“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至于這種真正可以永久依靠的東西到底是什么,他卻沒有明說,在給人們留下一個值得深思回味的問題之后,全文便戛然而止了。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從蘇軾的其他作品中,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在《八聲甘州·寄參寥子》中,作者說:“不用思量今古,俯仰昔人非。誰似東坡老,白首忘機”。表現了對滄桑世變的否棄和超脫;其《定風波·沙湖道中遇雨》又說:“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表現了對人事變化的一種超然曠達的觀照;而其《臨江仙·夜歸臨皋》所言的“夜闌風靜穀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馀生”,則更是在說明,人生應最終把持的,不是外在的追逐,而是一種內在的依持和歸向。如果對人生的意蘊有了這份妙悟和參會,那么便能從容地“游于物之外”,“無所往而不樂”(《超然臺記》),從而在自然和人事的種種無常變化中,發現和把握一個個有意義的美的事物,使自己的靈魂得到安慰和寄托,這便是作者所言的“世有足恃者”的底蘊。
這篇文章,構思新穎,立意深刻。對世事滄桑的興嘆和議論,足以引發讀者對人生哲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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