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樂(上)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為之也,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古者圣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以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赍而予之,不敢以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圣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
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即我以為未必然也。
意舍此。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盜賊并興,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臺厚榭之上而視之,鐘猶是延鼎也,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聲不和調,明不轉樸。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樸。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纴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鏽然奏而獨聽之,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昔者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丑羸〔51〕,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52〕,衣必文繡,此掌〔53〕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掌〔53〕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54〕鳥、貞蟲〔55〕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56〕以為绔〔57〕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58〕織纴〔59〕,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60〕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強〔61〕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62〕姑嘗數〔63〕天下分事〔64〕,而觀樂之害。王公大人蚤〔65〕朝晏〔66〕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67〕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68〕、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此其分事也;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69〕粟,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70〕,紡績織纴,多治麻絲葛緒綑〔71〕布〔72〕,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73〕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74〕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是故倉廩府庫不實〔75〕。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即不必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纴,多治麻絲葛緒綑布,是故布不興〔76〕。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曰:樂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77〕有之曰:其恒〔78〕舞于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79〕,小人否〔80〕,似二伯黃徑〔81〕。乃言曰:嗚乎!舞佯佯〔82〕,黃言孔章〔83〕,上帝弗常〔84〕,九有〔85〕以亡〔86〕,上帝不順,降之百〔87〕,其家必壞喪。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88〕從〔89〕飾〔90〕樂也。于《武觀》〔91〕曰:啟乃〔92〕淫溢康樂,野于飲食〔93〕,將將銘莧磬以力〔94〕,湛濁〔95〕于酒,渝食〔96〕于野,萬舞翼翼〔97〕,章聞于大〔98〕,天用弗式〔99〕。故上者天鬼弗戒〔100〕,下者萬民弗利。”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請〔101〕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在樂之為物〔102〕,將不可不禁而止也。”
〔注釋〕仁之事者:即仁者之所以事者。事,行事。必務:務必。度:揣度、設想。甘:此指美味。非:斥責、反對。瑟:一種弦樂器。竽:一種吹奏器。刻鏤:極力描摹和修飾。文章:錯雜的色彩或花紋。犓豢:指牛羊犬豕等牲畜。煎炙:指煎烤之肉。榭:建在高臺上的房子。邃:深;野:通“宇”,屋宇;邃野:深屋。中:符合。度:測度。雖無:音“唯毋”,語助詞,無意義。掊:手扒;潦水:路上積水;掊潦水:用手扒路上積水。折壤坦:挖泥土。折,挖;坦,當作“垣”。一說“坦”為“壇”,亦通。厚:加重。措斂:聚斂。惡許:如何。息:休息。休其肩:免其背荷之意,即休息。赍:給人以物稱赍。戚恨:怨恨、懊恨。反中:反而合乎。患:憂患。揚:舉。干戚:盾與斧。意舍此:即抑舍此,意思為暫且放下此事不談。即:就。安:語助詞。姑嘗:如果。猶:象。延鼎:不圓的鼎。其說:如此來說。惟勿:即唯毋,無意義。遲:晚,此指幼小的人。畢:疾、快速。明不轉樸:“樸”為“抃”字之誤,“抃”與“變”同義,意為音不轉變。當年:壯年。拊:擊、鼓。具:準備完備。鏽:通“肅”,肅靜。聽治:從事公務。齊康公:齊宣公之子,名貸,時當周安王時。興樂萬:喜愛各種樂舞。興,喜歡。一說“萬”應作“舞”,譯作“舞者萬人”,亦通。短褐:粗衣。糠糟:粗食。從容:舉動之貌。〔51〕丑羸:衍文當刪。〔52〕粱肉:粱即粟,今稱小米。粱肉泛指美食。〔53〕掌:通“常”。〔54〕蜚:同“飛”。〔55〕貞蟲:細腰蜂。〔56〕蚤:“爪”字假借。〔57〕绔:即“袴”,套褲。〔58〕紡績:績是把麻搓成線,紡績即紡線。〔59〕織纴:織布。〔60〕賴:憑借、依靠。〔61〕強:盡力。〔62〕然即:然則、那么。〔63〕數:列舉。〔64〕天下分事:天下人分內的事。〔65〕蚤:早。〔66〕晏:晚。〔67〕亶:通“殫”,竭盡。〔68〕關市:集市。〔69〕叔:“菽”,豆類。〔70〕夙興夜寐:早起遲睡。〔71〕綑:通“捆”。〔72〕:縑帛。〔73〕說:同“悅”,喜歡。〔74〕聽獄:斷獄。〔75〕不實:空虛。〔76〕興:興盛。〔77〕官刑:即《湯刑》,商湯制定的法律。〔78〕恒:常。〔79〕衛:通“緯”。〔80〕否:無。一說“否”為“吝”,即“倍”,指對小人加倍處罰,亦通。〔81〕似二伯黃徑:文有脫誤,不可通釋。〔82〕佯佯:猶洋洋,眾多貌。〔83〕黃言孔章:黃字恐為“其”字之誤;孔,大、甚。全句意為聲音響亮。〔84〕上帝弗常:上帝不喜歡這樣。“常”通“尚”,喜歡。〔85〕九有:即九州。〔86〕亡:淪亡。〔87〕:“祥”字異文,女鬼。〔88〕徒:只。〔89〕從:放縱。〔90〕飾:致力。〔91〕《武觀》:夏代的逸書。〔92〕乃:為“子”字之誤。〔93〕野于飲食:在野外飲食。〔94〕將將銘莧磬以力:疑有脫誤,難詳其意。〔95〕湛濁:沉湎。〔96〕渝食:輸送飲食。“渝”通“輸”。〔97〕翼翼:即奕奕,整齊的樣子。〔98〕章聞于大:“大”當作“天”,聲音響亮達于天。〔99〕式:用。〔100〕弗戒:不護佑。〔101〕請:通“誠”,果真。〔102〕樂之為物:音樂這個事物。
(燕永成)
〔鑒賞〕“非樂”是墨子的一種基本學術觀點,是他精心論證的十大論題之一。墨子曾對弟子魏越說:“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喜音沉湎(喜歡音樂,沉湎于酒色享樂),則語之非樂。”(見《魯問》)
所謂“非”是反對,“樂”主要指音樂,也包括歌舞等其他文化娛樂或更廣義的享樂。讀者也許會問:像墨子這樣一位大思想家,為什么會反對音樂、文化娛樂或享樂,這有什么積極意義呢?《非樂》這篇名文基本上回答了以上問題。
墨子“非樂”論的出發點和積極意義,是站在當時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勞動人民一邊,尖銳批判當時統治者殘酷剝削、搜刮勞動者,而大辦音樂歌舞,沉湎于聲色,恣意享樂,過著驕奢淫逸、荒淫無恥的生活。墨子提出一個正確、積極和深刻的思想,認為人獸之別,是在于人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從事生產勞動,種地打糧,紡紗織布,以滿足人類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但由于統治者大辦音樂歌舞,聚斂暴奪民財,導致人民肚餓沒飯吃,身冷沒衣穿,勞累過度,與統治者奢靡無度的生活形成鮮明對照。這是當時少有的一篇為被剝削的勞苦大眾吶喊、尖銳批判統治者荒淫無恥生活的奇文。此文充分體現了墨子這位圣賢同情、熱愛和保護人民的偉大人道主義精神。
你看,那些“王公大人”統治者,端坐于高臺厚榭之上,迫使許多眉清目秀、手腳靈巧、嗓音悅耳、眉目傳情的青年男女奏樂歌舞,不知耽誤了他們多少種地紡紗的正經工夫!就說那位“淫于酒、婦人,不聽政”的齊康公吧(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他竟然編了一個名為《萬》的大型樂舞,專門訓練了一大批脫離生產、靠人養活的青年男女,叫他們吃著精米肉食,穿著錦繡衣衫,為自己奏樂歌舞,這不知浪費了多少人民的血汗!
因此,墨子懷著為天下興利除害、救世濟民的仁者之心,從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提出“非樂”的主張。這一主張的正面、積極意義,是對統治者造成的社會陰暗面的激烈政治批判精神和對勞苦大眾深表同情的人文倫理精神。
但是任何真理往前跨越半步都會走向謬誤。墨子由否定統治者靠榨取人民血汗大辦樂舞的過度奢靡,而走向禁止一切音樂,則是錯誤的。這就像在潑洗澡水時,連小孩子也一起潑出去了。《莊子·天下》批評墨子“非樂”是“為之太過”,盡管他能要求自己做到“生不歌”,但一般人很難辦到,是“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頂多只在口頭上、理論上承認樂器奏出的聲音好聽,但考慮萬民的疾苦他寧肯自己不享受音樂的美感。儒家信徒程繁在與墨子辯論時指出,農民忙完農活之后也要敲擊盆甕發出樂音來娛樂一番,如果否定了音樂,猶如讓馬總拉著套而不卸套,讓弓總張著而不松開,這是有血氣生命的人所辦不到的(見《三辯》)。
歷史上有傳說:“墨子非樂,不入朝歌之邑。”(《淮南子·說山訓》)“邑號朝歌,而墨子回車。”(《史記·鄒陽傳》)因為地名叫“朝歌”(一清早就唱歌),引起墨子反感,掉轉車頭就往回走。
可是也有墨子懂音樂的傳說。《禮記·祭統》說:“墨翟,樂吏之賤者也(當過樂工)。”《呂氏春秋·貴因》說:“墨子見荊王,錦衣吹笙,因也(入鄉隨俗)。”《尸子》說:“墨子吹笙。”可見墨子是一個有多方面技能和復雜性格的人。他之所以“非樂”,不是不懂音樂,而主要是反對統治者濫用音樂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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