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我們稱謝你,我們稱謝你,
因為你的名相近,
人都述說你奇妙的作為。
我到了所定的日期,
必按正直施行審判。
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
我曾立了地的柱子。
我對狂傲人說: 不要行事狂傲;
對兇惡的人說: 不要舉角;
不要把你們的角高舉,
不要挺著頸項說話。
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
也非從南而來;
惟有神斷定,
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耶和華手里有杯,
其中的酒起沫,
杯內滿了攙雜的酒。
他倒出來。
地上的惡人必都喝這酒的渣滓,
而且喝盡。
但我要宣揚,直到永遠,
我要歌頌雅各的神。
惡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斷,
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
(孫小平譯)
【賞析】
這首詩選自《舊約·詩篇》的第75首,是一首頌神兼祈禱的詩。該詩作于猶太王希西家統治時期。其時,正值亞述帝國強盛時期,當時的亞述王西拿基立由于不滿猶太不執行親亞述的路線,興師問罪,圍困了耶路撒冷。但頗具傳奇意味的是,圍城軍隊卻突然出現大批死亡,以致西拿基立不得不倉皇撤退。希伯來人認為這是由于自己對耶和華的堅定信仰,所以耶和華派使者“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尸了。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列王紀下》)該詩即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創作的。
全詩以呼喚“神”起始,連說了兩次感謝。這一簡單的重復表現出來的是希伯來人對于神的無盡感謝,以此對應于神的無邊慈愛,同時亦表示自己不忘天恩,并希望今后仍能得到神的庇佑。接下來才說明為什么要感謝神,“因為你的名相近,/人都述說你奇妙的作為”,這兩行詩是說神在聽到人們的祈禱之后作出了回應。這說明,神并非不問世事,對人們的祈禱充耳不聞,相反,當人們遭遇苦難時,神是在場的,神就在人們身邊,與人們同在。
接下來的兩節則是神的言語。正如中國民間諺語中所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即報。”神在這里正是這樣一個裁決者,他必定會在一定的時候出現,而一旦出現,則就要“施行審判”,作出報應。神首先對為善者,亦即《圣經》中常稱的“義人”發話了:“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我曾立了地的柱子。”在這里,前一句表現了人世間的亂世,緊接著下一句,“柱子”的形象則表現了神對義人(或者說希伯來人)的支持,柱子是一種穩定的象征,因此,這是神對義人的一種承諾,即雖處亂世,但必得拯救,因此義人面對亂世無需恐慌。
但狂傲人與兇惡人所得的報應就完全不同了。神告誡他們不要“狂傲”,不要“舉角”。“角”在希伯來文學傳統通常代表著“力量”。這是從野生動物如野牛、山羊、雄鹿的角衍生出來的,因為角通常被這些動物用來爭斗,是雄壯和有力的象征。“舉角”在這首詩里是一個重要意象,當惡人主動舉角時,這表現了人對自身力量的盲目自信,“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惟有神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顯然,“升高”只能來自于神,“舉角”關系到神的權威,主動舉角,那就是自大到認為自己可以勝過神,這即是一種狂傲的、不敬神的表現,因此他必遭到報應。
報應就是神的憤怒之酒,“酒起沫”表明神的這種憤怒、報復的強度,它已到了不可抑制的程度;“攙雜”則表明神的這種報復的復雜性,它既包含了憤怒,也包含了公義在內,這種報復對于惡人來說是痛苦,對于義人來說則是大快人心之事。對于這酒,惡人“必”喝,這一“必”字說明了惡人終究還是無法勝過神,他們無法違抗神的意志。從這一節我們可以看出,猶太—基督教的神是一個原則性很強的神,他表現得愛憎分明,他對于義人提供庇護,對于惡人、不敬神者則毫不留情,惡人不僅要喝這憤怒之酒,而且要“喝盡”。
最后一節呼應了第一節,希伯來人再次頌揚上帝。在神的庇護下,希伯來人再次被賦予了權力與自由,他們要按照上帝的意愿摒棄狂傲,施行正義,在詩中,即是砍斷惡人的角,高舉義人的角。縱觀全詩,這首詩的主題就是善惡有報,而這報應的唯一裁決者與施行者就是神。
(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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