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詩學》
古希臘哲學家、美學家、亞里士多德著。原名《論詩藝》,是作者的一部講稿,約寫于公元前335年,中經散失,現在人們看到的《詩學》僅是原作的一部分,現存二十六章。
全書可分五部分。第一部分為序論,包括一至五章。 主要討論“關于詩的藝術本身、它的種類、各種類的特殊功能,各種類有多少成分,這些成分是什么性質,詩要寫得好,情節應如何安排,以及這門研究所有的其他問題”。亞里士多德先分析各種藝術所摹仿的對象、摹仿所采用的媒介和方式,以及由于對象不同、媒介不同、方式不同,各種藝術之間產生的差別;進而指出詩的起源;隨即追溯悲劇與喜劇的歷史發展。第二部分包括六至二十二章,著重討論悲劇。亞里士多德先給悲劇下了定義,然后分析它的成分,特別討論了情節和“性格”,最后討論悲劇的寫作,特別討論了詞匯和風格。第三部分包括二十三到二十四章, 討論史詩。第四部分,即二十五章,討論批評家對詩人的指責,并提出反駁這些指責的原則和方法。第五部分,即二十六章,比較史詩與悲劇的高低,結論是:悲劇能在較短的時間內產生藝術的效果,達到摹仿的目的,因此悲劇高于史詩。
《詩學》針對柏拉圖的美學思想,就美學的兩個根本問題,作了深刻的論述。第一,藝術對現實的關系。亞里士多德拋棄了柏拉圖的理念論,承認藝術摹仿的客觀現實世界的實在性。在他看來,脫離特殊并先于特殊而存在的普遍,即所謂理念,是沒有的。亞里士多德肯定了現實世界是真實的存在,不是“理式”的影子或摹本,因此摹仿現實世界的藝術也是真實的;不僅肯定了藝術的真實性,而且肯定藝術比現實世界更真實。因為在他看來,摹仿不是抄襲,不僅反映現實世界的外形,而且也反映現實世界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即客觀事物的內在本質和規律。因此,藝術所摹仿的現實是經過提煉的、比現實世界更高一層的真實,比現實更美,更帶普遍性。這是貫串《詩學》的一個最基本的美學原則。
第二,藝術的社會功用。在藝術的功用問題上,亞里士多德也比柏拉圖前進了一大步。他不象柏拉圖那樣把理智以外的一切心理功能例如本能、情感、欲望等, 視為“卑劣的部分”加以排斥,并否定藝術的積極作用,而是堅持全面和諧發展人格的觀點,認為本能、情感、欲望之類的心理功能是人性中所固有的;給它們以適當的滿足,就能產生良好的影響。從這種心理依據出發,他認為藝術能給人以快感,陶冶人的性情,凈化人的心靈,于社會是有益的。
除此而外, 《詩學》還論述了悲劇的整體性和人物性格問題。他提出了“悲劇是對于一個完整而具有一定長度的行動的摹仿”的定義;強調摹仿藝術中的人物,應該具有“寓一致于不一致”的特殊性格。后來古典主義的“三一律”就是從他的這個關于悲劇是有機整體的思想引伸出來的,而他的“寓一致于不一致”的思想,則為后人研究典型化問題提供了富于啟發性的依據。
《詩學》是歐洲文藝史上的第一部文藝理論名著,對西方美學和文藝理論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車爾尼雪夫斯基高度評價這本著作是“第一篇最重要的美學論文,也是迄至前世紀末葉一切美學概念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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