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約以易安為宗”
1.“婉約”標舉與婉約詞發(fā)展概說
唐宋時期的流行歌詞,也即詞體文學,就其以側艷傳情之辭,應和燕樂弦管冶蕩之音,形成的“有綺筵公子,繡幌佳人,遞葉葉之花箋,舉纖纖之玉指,拍按香檀”的青樓應歌與朝廷、館閣應制的功能和生態(tài),決定了“詞之為體要眇宜修,能言詩之所不能言,而不能言詩之所盡言。詩之境闊,詞之言長”,以陰柔婉曲為尚的藝術特征。
宋人筆記中較早以男女性別標舉宋詞陰柔與陽剛不同風格的記載,是宋人俞文豹《吹劍續(xù)錄》:
東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謳,因問:“我詞何如柳七(柳永)?”對曰:“柳郎中詞,只好合十七八女郎,執(zhí)紅牙板,歌‘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銅琵琶,鐵綽板,唱‘大江東去’。東坡為之絕倒。”
詞學史上第一個分詞體為“豪放”“婉約”的,是明人張綖(號南湖)的《詩余圖譜·凡例》:
詞體大略有二:一體婉約,一體豪放。婉約者欲其詞調蘊藉,豪放者欲其氣象恢弘。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約;蘇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約詞體以婉約為宗。
清初人王士禎《花草蒙拾》更進一步,將李清照詞尊為婉約之宗:
張南湖論詞派有二:一曰婉約,一曰豪放。仆謂婉約以易安(李清照)為宗,豪放唯幼安稱首。皆吾濟南人,難乎為繼矣!
對宋詞進行婉約與豪放的兩分法,幾百年來盡管屢屢遭人詬病,但是依然沿用至今。這是因為盡管兩分法失之簡單化,容易割裂宋詞豐富多樣的風格體式,但是仍然反映了宋詞客觀存在的兩種趨勢。“婉約以易安為宗”,是數(shù)百年來古人對李清照詞的精準評論。
近人詹安泰《宋詞散論》分宋詞為八派,也基本繼承了古人對李清照的評價:“婉約清新派,以秦觀、李清照為代表。”
李清照(1084~約1151),跨越北宋和南宋的著名女詞人。自號易安居士,齊州章丘(今屬山東)人。父親李格非為當時著名學者,官至禮部員外郎、京東路提點刑獄。“以文章受知于蘇軾”,為蘇門“后四學士”之一。學識淵博,尤用意于經學,在齊、魯一帶頗負盛名。后因列于元佑黨籍而被罷官。他平生著述較多,現(xiàn)僅存《洛陽名園記》一卷。母王氏,是狀元王拱辰孫女,(一說為漢國公王準孫女),也知書善文。李清照早年隨其父住在汴京、洛陽,受過較好的文化教養(yǎng)。她工書,能文,兼通音律。建中靖國元年(公元1101年)李清照十八歲時,與新黨權要吏部侍郎趙挺之幼子趙明誠結婚。明誠時二十一歲,在太學,喜好收藏前代石刻。夫妻志同道合,“有飯蔬衣練,窮遐方絕域,盡天下古文奇字之志”。潑茶賭書,戴笠踏雪尋詩,在“宣、政風流”的承平時期,伉儷情深,在濃郁的學術與藝術氛圍中,過著優(yōu)游雅致的生活。
李清照的《醉花陰》是名重一時的名篇:“薄霧濃云愁永晝,瑞腦銷金獸。佳節(jié)又重陽,玉枕紗廚,半夜涼初透。東籬把酒黃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
據(jù)元人筆記記載“易安以重陽《醉花陰》詞函致趙明誠。明誠嘆賞,自愧弗逮,務欲勝之。一切謝客,忌食忘寢者三日夜,得五十闋,雜易安作以示友人陸德夫。德夫玩之再三,曰:‘只三句絕佳。’明誠詰之。答曰:‘莫道不消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正易安作也。”因此李清照被時人譽為:“自少年即有詩名,才力華贍,逼近前輩。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婦人,當推詞采第一。”
李清照在北宋時就有詞名,特別是她作于南渡前期的《詞論》,標舉詞“別是一家”之說,也由此從詞論和創(chuàng)作上奠定了婉約正宗之路。“婉約以易安為宗”是李清照名至實歸的關鍵詞。
2.“婉約以易安為宗”——李清照《詞論》及其婉約宗主之路
李清照之前,歌詞已經發(fā)展數(shù)百年,歷經晚唐五代《花間詞》、南唐詞和北宋前期的范、晏、歐、柳;以及北宋中期的周邦彥、蘇軾、秦觀、黃庭堅、賀鑄等人發(fā)展,呈現(xiàn)出百花爭艷之勢。在“詞為艷科”的傳統(tǒng)定勢和北宋以來百舸爭流的眾多流派中,如何判別和確立宋詞的藝術規(guī)范,是詞史發(fā)展的重要問題。
李清照的膽識和卓爾不群的鋒芒,正集中體現(xiàn)在她的《詞論》里:
樂府聲詩并著,最盛于唐。……自后鄭、衛(wèi)之聲日熾,流糜之變日煩。已有《菩薩蠻》《春光好》《莎雞子》《更漏子》《浣溪沙》《夢江南》《漁父》等詞,不可遍舉。五代干戈,四海瓜分豆剖,斯文道熄。獨江南李氏君臣尚文雅,故有“小樓吹徹玉笙寒”、“吹皺一池春水”之詞。語雖甚奇,所謂“亡國之音哀以思”也。逮至本朝,禮樂文武大備。又涵養(yǎng)百余年,始有柳屯田永者,變舊聲作新聲,出《樂章集》,大得聲稱于世;雖協(xié)音律,而詞語塵下。又有張子野、宋子京兄弟,沈唐、元絳、晁次膺輩繼出,雖時時有妙語,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學際天人,作為小歌詞,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讀不茸之詩爾。又往往不協(xié)音律,何耶?蓋詩文分平側,而歌詞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且如近世所謂《聲聲慢》《雨中花》《喜遷鶯》,既押平聲韻,又押入聲韻;《玉樓春》本押平聲韻,有押去聲,又押入聲。本押仄聲韻,如押上聲則協(xié);如押入聲,則不可歌矣。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漢,若作一小歌詞,則人必絕倒,不可讀也。乃知詞別是一家,知之者少。后晏叔原、賀方回、秦少游、黃魯直出,始能知之。又晏苦無鋪敘。賀苦少重典。秦即專主情致,而少故實。譬如貧家美女,雖極妍麗豐逸,而終乏富貴態(tài)。黃即尚故實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價自減半矣。
李清照的《詞論》開篇即對唐以來歌詞發(fā)展史進行大刀闊斧的總結,將晚唐五代至北宋的歌詞,概括為艷詞、俗詞、雅詞和詩化之詞。將詞的藝術規(guī)范歸納為:協(xié)律、文雅、渾成、鋪敘、典重、主情致、尚故實等七點。提出“詞別是一家”的界定。并且以這七點標準,特別是以協(xié)律、文雅為主要標準,對晚唐五代至北宋的歌詞進行毫不客氣的評點,歷數(shù)名公巨卿歌詞之長短。對于不符合協(xié)律、文雅標準的詞派和詞人,采取了基本否定和全盤否定的態(tài)度。“易安歷評諸公歌詞,皆摘其短,無一免者。”在擅長歌詞音律的她看來,詞為音樂文學,其先決條件是協(xié)樂可歌,否則根本不能稱為詞,只是“句讀不葺之詩”。而強烈的士大夫文化意識又使她強調詞除了協(xié)律之外,其內容和風格還必須文雅。在這樣的藝術標準之下,李清照對晚唐五代側艷綺靡的尊前花間艷詞,以“鄭、衛(wèi)之聲日熾,流糜之變日煩”一語蔽之。對大致符合“協(xié)律、文雅”標準的南唐君臣雅詞,以“尚文雅”稱許,同時也對貫穿他們歌詞基調的“亡國之音哀以思”有些許微詞。
李清照把柳永作為北宋以來俗詞的代表,“變舊聲作新聲,出《樂章集》,大得聲稱于世;雖協(xié)音律,而詞語塵下。”柳永詞“變舊聲作新聲”,是在北宋都城制度、稅收制度和酒稅制度改革,傳統(tǒng)都城宵禁制度崩潰,代之以全城街市一體的近世城市模式中進行的。他的詞不僅協(xié)律,而且話語通俗(所謂“詞語塵下”),他的“才子詞人,自是白衣卿相”“且恁偎紅倚翠,風流事,平生暢。青春都一餉。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及時行樂的價值取向,解構了傳統(tǒng)士大夫“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主流價值,貼近和重構了北宋都市市民大眾的價值觀,所以獲得“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的盛名。但是他的俗詞顯然不符合李清照雅詞的藝術規(guī)范。
對于“指出向上一路”、從內容、風格上都給詞壇帶來新風氣的王安石、蘇軾等“以詩為詞”的作家,李清照則以“句讀不葺之詩”的評價,將他們革出詞之門戶。體現(xiàn)了她堅持“詞別是一家”的藝術規(guī)范以及開徑獨行,卓然不群的氣概。對于小晏、秦觀、山谷、方回等北宋后期高手,李清照既褒揚了他們協(xié)律擅詞,同時指出他們在技巧上的欠缺。“從而在艷詞、俗詞與‘詩人之詞’之外理出了一條音律諧婉、風格雅麗的正宗詞流”,“正好是從南唐發(fā)端繼經張先、小晏、秦觀等人揚波振流而至周邦彥集其成的士大夫‘當行本色’的所謂‘婉約正宗’”。
正是李清照的詞論,在北宋詞壇百舸爭流的眾多流派中,不僅界定了詩詞分流的界石,而且奠定了她自己在歌詞婉約正宗上的領軍地位。
“婉約以易安為宗”,此處的“宗”,有正宗、宗法和宗主之意。如前所論,李清照的《詞論》,通過大刀闊斧地歷數(shù)名公巨卿歌詞之長短,彰顯了她所推崇的“婉約正宗”,提出了“詞別是一家”的宗法——兩個主要標準和五種主張——為詩詞之分疆立下的藝術規(guī)范和理論宣言。并且以她的創(chuàng)作對于婉約詞作出的獨特貢獻,體現(xiàn)了她作為婉約詞宗主的實績,堪稱“本朝女婦之有文者,李易安為首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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