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和智破詐騙案
唐朝咸通初年(860年),江陰縣令趙和,人極機智,以善于辦案而著稱于世。
一日,有淮陰某村農民茅金大來告狀。趙縣令問道:“你們淮陰也有父母官啊,何苦舍近求遠呢?”
茅金大道:“只因淮陰縣令不明事理,小民有冤難申啊!……”
原來,茅金大去年為辦事,到西村熟人黃泰龍那里借錢900千,以地契相抵押,說明債清契還。今年上半年,茅金大先還去800千,以為彼此熟悉,沒有索要字據。前不久,茅金大再把余下的借款還去,要索回地契時,誰知黃泰龍竟翻臉不認賬,要把地契占為己有。茅金大告到縣衙。黃泰龍一口咬定他是誣告,茅金大無憑無證,被判為誣告。告到州府,也碰了壁。走投無路,才慕名越界告狀。
趙縣令閱過狀紙,想:要去拘捕黃泰龍,必定要驚動淮陰官府,我越界辦案,說不定會引起官場風波。再說,一無物證,二無人證,豈能輕易破案?他猶豫了起來。
堂上一片寂靜。趙和的眼睛定在“黃泰龍說我是誣告”一行楷書上,認真琢磨了一會兒,忽然抬頭宣布道:“本縣接受茅金大越界申訴,5天后開堂審訊。”
且說趙縣令當即派兩名公差,拿著他親筆擬寫的文書去淮陰官府。文書上寫:今江陰捕獲一個江洋大盜,犯罪證據確鑿。現已供出同黨黃泰龍系淮陰人氏,速捕,交來人押至江陰……淮陰縣令見是大盜之案,不敢怠慢,連夜將黃泰龍捉拿歸案。
第五天,黃泰龍一上江陰公堂,高喊冤枉不止。趙縣令喝道:“你所犯之罪鐵證如山,還敢抵賴?贓物都藏在你家中,完全可以查明。”
黃泰龍辯白道:“小人并未藏匿贓物。”
“那你把全部家產一一講明,若無出入,方可替你雪冤。”
黃泰龍急急把全部家產一一供明。另有900千錢是東村茅金大贖地契交來的,等等。
趙縣令冷笑道:“既然你不是江洋大盜,原先為何要隱瞞茅金大贖地契的錢呢?”當即把茅金大傳上堂來,黃泰龍只得供認他的詐騙罪行。趙縣令最后宣判:把黃某押回淮陰,依法懲處。并責令他將地契交與原主茅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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