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的約法三章
秦朝末年,陳勝起義之后,項梁、項羽以及劉邦等人相繼起兵,后來,項梁擁立楚懷王。懷王與諸將約定,誰先入定關中一帶,誰便可以稱王關中,并派沛公劉邦西進關中。
經過一路戰斗,劉邦率兵先于諸侯到達咸陽(今屬陜西)、長安(今陜西西安)附近的軍事重地灞上(在今陜西西安東),秦王子嬰親捧皇帝璽印出降,劉邦手下眾將中有人建議劉邦殺掉子嬰,劉邦卻以寬大為懷,接受投降,只將子嬰交給人看管了起來。劉邦隨后便揮兵而西,進入咸陽,占據皇宮,見宮室、財帛、婦女數不勝數,便想在此定居。
手下樊噲勸諫劉邦,不要蹈秦亡之覆轍,貪戀于此,而應以天下為重,還軍灞上,劉邦不聽。謀士張良又諫,劉邦方才采納了兩人的諫議,還軍灞上。
劉邦召來各地的父老豪杰,對他們說:“天下百姓被暴秦的苛法壓迫得太久了,動輒得咎,不是被夷滅九族,便是被處以極刑。我曾和諸侯們相約,誰先進入關中誰就可以稱王,所以我該是關中之王。我現在與父老們相約,只約法三條:殺了人的人以身償命,處他以死刑,但絕不殃及全家和鄰人;傷人及盜竊兩罪,按其犯罪情節之輕重,判以相應的罪刑。將所有秦朝的酷刑苛法全部廢止。原有官吏諸人各就各位,一切照常?!?/p>
之后,劉邦又施行了一系列安民保民的措施,使關中一帶百姓如獲甘霖,對劉邦感恩戴德。劉邦因此大得民心,為日后奪取天下打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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