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軍編練情況圖(1894~1911年)
新軍是指清政府仿照西方近代軍隊的編制、裝備、訓練等編練的新式陸軍。編練新軍是清末軍事變革的主要內容。
甲午戰爭后,光緒帝采納朝野上下建議,采用西法,編練新軍。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4月,廣西按察使胡燏芬在天津馬廠編練“定武軍”10營5,000人,1895年10月移駐天津小站,是為編練新軍之始。不久,浙江溫處道袁世凱接練該軍,擴編并更名為“新建陸軍”。與此同時,署理兩江總督張之洞在南京編練13營2,800余人的“自強軍”。兩軍一切營制餉章專仿德國陸軍,并聘用德國軍官訓練。1896年初,張之洞調任湖廣總督,將自強軍一部帶到武昌,發展成為以后的湖北新軍。1898年底,清朝廷命軍機大臣榮祿編組武衛軍。新建陸軍改稱武衛右軍,1899年赴山東鎮壓義和團。在1900年抗擊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武衛各軍損失慘重,只有武衛右軍毫發未損,自強軍也從江南調到山東,歸袁世凱節制。
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后,清朝廷為維護統治,將編練新軍作為“新政”的一項內容開始在全國推行。1901年8月,下令永遠停止武科舉,創辦武備學堂,培養新式軍官。接著,又詔令各省裁汰綠營和挑選精壯之士,編為常備、續備、巡警等軍,一律操習新式槍炮。1902年6月,署理直隸總督袁世凱參照日本陸軍編制,奏請以鎮(師)為基本建制單位的營制餉章,并于1903年7月率先編練成北洋常備軍左鎮,是為全國最早以鎮為建制單位的新式陸軍。
1903年12月,清朝廷設立練兵處,統管全國新軍編練事宜。1904年9月,練兵處會同兵部頒行《陸軍營制餉章》,就國家常備軍的體制、編制、官制、餉章,以及征募、訓練、裝備、紀律等作了系統規定。它是中國近代陸軍的第一部建設大綱,其頒行推動了新軍編練的開展。至1905年底,袁世凱編練成北洋六鎮。
1906年11月,清朝廷成立陸軍部。1907年9月,陸軍部正式決定在全國編練新軍36鎮,按全國各省戰略地位重要程度分配,限期完成(最多五年)。編練新軍具體分布方案是:京畿4(指京師,今北京)鎮,四川3鎮,直隸(今河北)、江蘇、湖北、廣東、云南、甘肅各2鎮,山東、蘇北、安徽、江西、河南、浙江、福建、湖南、廣西、貴州、山西、陜西、新疆、奉天(今遼寧)、吉林、黑龍江各1鎮。按此編練計劃,除北洋外,只有浙江、福建、吉林三省基本完成了任務,其他各省在武昌起義爆發前都未達到預定目標。總計全國只練成了14鎮18混成協又4標,此外還有禁衛軍2協,共26.9萬人。
湖北編練新軍,始于1896年,后編為陸軍第8鎮和第21混成協。圖為聘請德國教官訓練的湖北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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