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住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康住住》人物故事小傳
康住住,鄜州人,早年喪夫。守喪期滿后,其父接她回家,又許之與他人。康氏死活不從,又不能回到夫家,于是跳崖自殺。后來朝廷還派人去祭奠她。
[正 史]
康住住,鄜州①人。夫早亡,服闋②,父取之歸家,許嚴沂為妻。康氏誓死弗聽,欲還夫家不可得,乃投崖而死。詔有司致③祭其墓。
《金史·列女傳》
〔注 釋〕
①鄜(fu)州:金總管府名,轄今陜西一帶。②服闋:舊謂三年之守喪期滿。③致:到達。
《康住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康住住》人物故事小傳
康住住,鄜州人,早年喪夫。守喪期滿后,其父接她回家,又許之與他人。康氏死活不從,又不能回到夫家,于是跳崖自殺。后來朝廷還派人去祭奠她。
[正 史]
康住住,鄜州①人。夫早亡,服闋②,父取之歸家,許嚴沂為妻。康氏誓死弗聽,欲還夫家不可得,乃投崖而死。詔有司致③祭其墓。
《金史·列女傳》
〔注 釋〕
①鄜(fu)州:金總管府名,轄今陜西一帶。②服闋:舊謂三年之守喪期滿。③致: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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