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妻段氏、高裔母谷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高位妻段氏、高裔母谷氏》人物故事小傳
段氏,宛平人,17歲喪夫,不改嫁,悉心撫養(yǎng)2子。長子早亡,次子為吏,因罪流放遼東。于是,段氏又撫養(yǎng)諸孫。段氏90歲高齡時,孫子高裔中進士,并贖回了其父。
裔母谷氏,很孝順婆婆段氏,不論始處貧賤,還是后來尊貴,凡灑掃、梳洗、做飯之事,每必躬親,服侍段氏到96歲去世為止。
[正 史]
高位妻段,宛平人。位卒,段年十七,二子幼,依其兄以居。兄勸改嫁,段不可,攜二子從居小市板屋中。長子早死,次子為吏,以①罪徙②遼左,乃復撫諸孫。段年九十,孫裔成進士,贖③其父以歸。
裔母谷,事姑④孝,始處賤,躬灑掃。晨侍盥櫛⑤,食時,就灶下作羹,親上之。食畢,然后退,日以為常。既貴⑥,終不改。或以為言,谷曰:“若⑦毋言,吾與姑故寒苦,姑習我,非我供事,姑終不適。吾老矣!灑掃盥饋以事我姑,此日可多得耶?”康熙二十七年,段卒,年九十六。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以:因為。②徙:流放。③贖:用財物等解除刑罰。成語有“立功贖罪”。④姑:婆婆。⑤盥櫛:梳洗。⑥貴:尊貴。⑦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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