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
章衡,字子平,浦城(今福建浦城)人,生長在南浦溪上游山區。他自幼刻苦好學,甚為勤奮,歷經鄉試、會試,于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高中狀元。此時正值北宋盛世。
一、十年館閣 方得升職
宋代吸取唐代藩鎮權力過大,以至于不聽命于中央的教訓,在各州、府設通判,即與知州、知府共同治理政務的官職,地位僅次于州、府長官,握有連署州府公事和監察官吏的實權,號稱“監州”。章衡高中狀元后,按例要先到地方任職,被任命為湖州(今浙江吳興)通判。湖州地處長江三角洲,是魚米之鄉,十分富庶。任職期間,頗為盡責。
任通判期滿后,章衡被調至館閣集賢院。館閣管理圖書經籍和編修國史等事務,設昭文館、史館、集賢院三館,又增設秘閣、龍圖閣、天章閣等。工作人員統稱館職,一般從文學之士中考選授職,稱為入館。章衡入館后,一直勤勤懇懇地做著圖書經籍編校工作。宋代,有些人取得狀元的功名后,經過15~ 16年即可升為兩制。兩制,即中書舍人與翰林學士的總稱。中書為外制,掌管正式詔敕; 翰林為內制,掌管臨時的特殊文告。兩者都是與聞機要、接近皇帝的重要官職。有些狀元任職10年后,甚至官至宰相。章衡在館閣任職10年之久,依然默默無聞,沒得到升遷。
熙寧元年(1068)冬,皇帝圣駕至館閣,按例迎接圣駕,各官按順序站列。章衡環顧左右,看到同科中者,甚至以后各科中者尚留在館閣的已經沒有幾個人了,不禁嘆道: “不久前的冬月在這里接圣駕,記得掌禹錫凍倒在地上,時間真快呀,轉眼10年過去啦!”這話傳到皇帝耳中,遂任他為鹽鐵判官,兼修起居注。
二、敢于指摘時弊的好官
章衡擔任鹽鐵判官和修起居注后,發現許多財產空留賬面,實際上久已無物,便奏請皇上注銷。經他調查,還發現許多問題,便向上疏說: “戶部、度支、鹽鐵三司的經費十分混亂,開支多少沒有計劃。遇到需要,就匆忙地從各地百姓那兒收斂錢財。倉卒之間,各地難以及時收集提供。希望皇上敕令三司判官,每年按時制定計劃,若要征收賦稅時,應先期下達給百姓。這樣,對官府和百姓均有好處。”
章衡作為鹽鐵判官,竟然敢對全國的財政稅收等大政方針品頭論足,這使得掌管全國錢谷出納、均衡全國財政收支的最高財政長官——三司使十分不悅,深忌章衡多事,借機把他從中央排擠到地方。于是,章衡先后在汝州(今河南臨汝縣)、潁州(今安徽阜陽)任知州。
重回中央后,章衡任太常寺卿,負責祭祀禮樂及宗廟禮儀等。上任不久,向神宗建議: “從唐朝開元年間編纂《禮書》之后,大凡宗廟禮儀便有所依據。后來,因為‘國恤’一章以預卜兇事為內容刪去,現在遇到一些國家大禮時,便因《禮書》殘缺不全而沒有根據。應編成《厚陵集禮》,就宋英宗陵寢諸項儀禮編纂成集,以傳后世,作為依據。”神宗采納這項建議。
一個時期,章衡曾任鄭州(今屬河南)知州,將官領牧地4200多頃交由百姓種植。不久,回任太常寺卿,主持審官西院工作。宋代審官院掌管文武官員選授、勛封、考課。至熙寧三年(1071)另置審官西院,以原院為東院。東院主文選,西院主武院。章衡恪盡職守,嚴格把關。
后來,章衡在吏部兼流內職。從三國魏開始,官職分為九品,歷代相沿不改、唐宋自九品至一品官,稱為流內,不入九品的稱為流外,吏部銓選官員有流內、流外之分。宋時武臣職官,分東、西、橫三班。凡做官的人,先為三班供職,后轉為三班奉職。當時,常有九品以內官職空缺的時候,吏部正準備銓用人才時,三班院卻已經隨意使用,并且反過來責備吏部用人不當。于是,三班院與吏部對人才任用之權互有爭訟。當朝宰相支持三班院,章衡認為吏部銓選人才之權不可設,便上奏爭辯。有人勸章衡,宰相是皇帝寵臣,掌一朝大權,不可與之交惡,但章衡堅持原則,據理力爭,官司一直打到神宗御前。神宗聽完章衡的申訴,命內侍偕他同至中書省面見宰相。宰相見章衡如此大膽,竟敢告御狀,十分惱怒。章衡說: “宰相請息怒,我為的是朝廷大法,并非個人恩怨。”然后,以所見所聞,就其利弊一一剖析。宰相三思后說: “如果是這樣,那就是三班院錯了,由吏部先銓選人才是對的!”從此,人才銓選有了明確規定,章衡的名氣大了起來。
宋代在銀臺門內設置一處掌受天下奏狀、案牘的衙門,叫銀臺司。不久,章衡知通進銀臺司,主持舍人院。
三、頻繁轉換的地方官
在中央供職一個時期后,章衡外放知澶州(今河南濮陽),開始了地方官生涯。臨行時,循例上朝陛辭。神宗說: “你是仁宗朝狀元,朕的寶文閣為收藏御集之處,還從未設過待制,今特授你為寶文閣待制。”章衡深感皇恩,感激拜謝。
澶州當地同許多地區一樣,嚴禁民間販鹽,那些販鹽的人一旦被官府查獲,必受重刑。章衡對此持有看法。他認為,食鹽是百姓生活不可缺少的東西,為了生計,才有人冒死販鹽。硬加禁止,徒增監獄人犯,應允許照過去那樣辦。章衡的意見難以采納,也很難推行。
章衡改知成德軍(今河北正定)時,因朝中同僚犯案而遭同坐,被免去官職。
元豐八年(1085),神宗駕崩,太子趙煦即位,是為哲宗。章衡被起用,元祐年間(1086- 1093),加集賢院學士,歷知秀州(今浙江嘉興)、襄州(今湖北襄陽)、河陽(今河南孟縣)、曹州(今山東曹縣)和蘇州(今江蘇蘇州)。晚年,授待制,仍外放,先后知揚州(今屬江蘇)、廬州(今安徽合肥)、宣州(今安徽宣城)和潁州(今安徽阜陽)。
章衡歷經仁宗、神宗和哲宗三朝,76歲時因病去世。
四、文武兼備的赴遼使臣
遼(契丹)是統治中國北部的一個王朝,與北宋政權對峙,不斷侵擾中原。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遼蕭太后與圣宗親率大軍南下,深入宋境。宋朝宰相寇準親至澶州(今河南濮陽)督戰,宋軍頑強抵抗,在澶州城下大勝。遼恐腹背受敵,提出和議。于是宋遼訂立和約,宋輸歲幣10萬兩,絹20萬匹。這便是著名的“澶淵之盟”,因澶州亦名澶淵郡而得名。此后,宋遼處于和平共處時期。宋朝還在雄州(今河北雄縣)等地設“榷場”,與遼進行貿易,場內貿易由官吏主持。
宋遼兩邦之間的使節不斷往來。章衡曾被授以赴遼使節,出使遼國,文韜武略令遼人嘆服。一次閑暇時,與遼國大臣射箭,章衡箭箭射中靶心。他是狀元出身,文武兼備,遼帝尊重他,十分優待。
遼道宗耶律洪基說,遼宋和好多年,兩國百姓安居樂業,不愿再發生戰事。章衡往返途中,了解遼國的軍事布防情況,向神宗上疏說,遼國軍備松懈,應趁機收復一些被占領的失地。神宗認為,朝廷通好北虜幾十年,不可輕啟戰事,沒有采納章衡的建議。
五、《編年通載》問世
任館閣期間,章衡認為,當代百官、士子對中國歷朝史實不甚了解,一些史書淺陋不足觀,歷代帝系亦有纂改。于是,他寫成一部編年體史書—— 《編年通載》。
《編年通載》共10卷,上自唐堯,下至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跨3400余年。主要講世數代易、歷統相傳、年名國號、災祥善惡等。凡有關治亂盛衰、興亡分合等重要史實,則按編年紀錄,以甲子紀年冠其首,對舊史訛謬疑誤進行辨證。記述簡明,便于閱讀。
熙寧七年(1074),章衡將《編年通載》呈送神宗皇帝。神宗贊賞,賜三品服,以示嘉許。
《編年通載》曾付梓問世。至今不全,僅見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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