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宋金元·書魏鄭公傳后》簡析
曾鞏著。見《元豐類稿》。這是作者在讀《舊唐書·魏征傳》后寫的一篇論述君臣關系的政論。魏鄭公即魏征,在唐太宗時任諫議大夫,深受太宗重用;魏征因“感知己之恩,事之大小,無不諫諍”,遂有“貞觀之治”。作者認為他們君臣關系后來日益惡化。當魏征要把歷年諫書交史官載入史冊時,唐太宗十分惱怒,不僅下令不準,而且還取消以衡山公主下嫁魏征長子的許諾,從而喪失了君臣之義。作者對此深表遺憾。文章指出,君臣之間應以“大公至正之道”作為行為準則。唐太宗為了維護個人的尊嚴,“滅人言而以掩己過”,不準將諫言載入史冊,使“后世之謂前代無諫諍之事”;而唐太宗末年,群臣不諫,使他“不知天下之得失”,遂有“遼東之敗,而恨鄭公不在世”,追悔莫及。然后以伊尹、周公等諫言入史為例,進一步說明把諍諫載入史冊,將會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最后批駁了“為尊、親、賢者諱”的所謂“春秋筆法”等謬論,提出了君臣之間以“誠信”相處,編寫歷史“不欺萬世”的觀點。文章以史論理,正反立論,有破有立,觀點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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