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劉向·魏芒慈母
西漢傳記體小說。劉向撰。原載《列女傳》卷一。吳曾祺《舊小說》選入。這是一個十分動人的故事。敘述: 戰國時期魏國的孟陽氏之女,嫁給芒卯做后妻。生了三個孩子。芒卯的前妻留有五個孩子,他對前妻的孩子百般愛撫,非常和善,但五個孩子都不愛她。她讓親生的三個孩子吃差的,穿破的,而讓前妻的孩子吃好的,穿好的,凡事盡量照顧,但孩子們還是不愛她。有一次,前妻的第三個孩子犯了魏王的法令,被定為死罪。她哀傷悲戚,想方設法為孩子贖罪。魏安釐王聽到這件事,被她的善良所感動,赦免了他的孩子。從此以后,前妻的五個孩子對她非常愛戴,一家人雍雍睦睦。慈母又以禮義之道教導他們,八個孩子后來都成了魏國的大夫卿士。在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繼母和前妻之子的關系,一直是家庭生活中的“事故多發區”,而矛盾的起因,多是由于繼母的偏心偏愛。這篇小說一反常情,展現了繼母慈祥善良的品德和作風,很有教益。小說通過行動描寫和對話來表現人物的慈善心地。繼母對前妻五子的愛心不被理解,反遭冷遇,然而她的愛心并沒有因此而改變,反倒愛意更濃。她不惜在衣食起居各方面“虐待”親生子,而偏愛前妻之子,但“前妻子猶不愛”。家庭災難突然降臨,把人物推進了激烈的矛盾沖突中。前妻之子犯法當死,慈母為此日夜憂愁,哀傷悲戚,形容憔悴,“帶圍減尺”,又多方奔走,為孩子贖罪。其情真意切,令人感動。行文至此,作者又推一波。有人勸慈母,人家不愛你,你又何必這樣呢?慈母回答說:“如妾親子,雖不愛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于假子而不為,何以異于凡母。其父為其孤也,而使妾為其繼母。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于世。彼雖不愛,妾安可以忘義乎?”這一段對話,是人物的內心獨白,入情入理,非一般母親所能及。其胸襟之寬廣,勝過須眉。從結構上看,通過這段對話,挖掘出人物的內心世界,使人物的行為和心靈都得充分表現,外在美和內在美高度統一。從而使得慈母形象血肉豐滿。小說故事完整,情節波瀾起伏,語言簡潔生動。作品所表現的仁愛之心,在今天的新型人際關系中,仍應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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