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干寶·鄧元義婦
亦題《鄧元義》。東晉志人小說。干寶撰。原載《搜神記》卷十一。本事亦見《后漢書·應奉傳》注引《汝南記》。李格非等《文言小說》、劉世德《魏晉南北朝小說選注》均錄入。敘寫鄧元義妻子悲劇性的遭遇。后漢時的鄧元義,父親官至尚書仆射。一次,鄧元義回家鄉,妻子留下來侍奉婆婆,十分周到細心。但婆婆厭惡她,把她囚禁在空房里,不讓她吃飽,餓得瘦弱不堪,終無怨言。公公見狀非常吃驚。元義的兒子朗,時方幾歲,說:“母親沒有病,只因饑餓的緣故。”公公流著眼淚說:“為什么親婆婆會做出這樣害人的事!”于是她被婆婆休回娘家,改嫁給應華仲。一天,她坐車出門,鄧元義見了,對人說:“這是我的前妻,沒有任何過錯,只因家中大人對她太殘酷了。”后來她的兒子鄧朗作了侍從官,她給兒子寫信,兒子從不回信;給兒子衣裳,兒子就將衣服燒掉。因為思念兒子心切,她就親自來到親家李氏的正堂,令人以他詞把兒子請來,鄧朗見到母親,哭著跪拜了一下,起來就走。她追問說:“我幾乎快死了。被你家遺棄,我有什么罪過,竟受到這樣的待遇!”從此就跟兒子斷絕來往。作品尖銳地抨擊了封建禮教迫害廣大婦女的罪惡,很有教育意義。鄧元義妻的悲劇,在封建社會具有典型意義。根據小說的描寫,她對待婆婆、丈夫、兒子都很好,實是一個孝順的媳婦、賢慧的妻子、慈愛的母親。然而命運對她是不公正的,僅僅由于婆婆的憎惡,竟然遭到遺棄,丈夫也徒有夫婦之情而毫無發言權。在改嫁之后,兒子又看不起她,完全喪失了母子之情。這一切,都是封建禮教所致。封建時代廣大婦女受到的壓迫和摧殘,由此可見一斑。作品生動地描寫了鄧元義妻性格發展的過程。她原是一個善良的婦女,身受婆婆的虐待,毫無怨言;面臨著休棄和改嫁的打擊,她都逆來順受。直到兒子不理睬她,甚至見了面也不屑于同她說句話,這才深深地刺傷了她的心,終于進發出不平的呼喊:“我何罪過,乃如此耶!”表達了她強烈的憤懣之情。人物性格的發展過程,刻畫得清晰動人,令人同情,發人深思。她與漢樂府民歌中的劉蘭芝一樣,同是賢媳被棄形象的典型。作品充分運用現實主義手法,敘事寫人,行文如泣如訴,藝術感染力頗強。本篇非為志怪小說,而采入《搜神記》,可知是書體例不純。或原非本書,被后人誤編入《搜神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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