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祖沖之·黃苗
亦題《州吏黃苗變虎》。南朝齊志怪小說。祖沖之撰。原載《述異記》。《太平廣記》卷二九六引載。魯迅《古小說鉤沉》、鄭學弢校注《列異傳等五種》皆輯錄。吳曾祺《舊小說》、李格非等《文言小說》、李繼芬等《漢魏六朝小說選譯》、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輯釋》皆選錄。作品描寫:宋元嘉中(424—453),平固(今江西省興國縣)人黃苗為州吏,因請假違期,便進宮亭廟向神許愿,希望不要因此而受到處罰,還希望能夠再回家去。如果這兩個愿望都達到了,定來廟里奉獻酒肉祭祀。黃苗到州里后,這兩件事都稱心如愿,但他沒有履行自己對神的許諾。后來回家途中,他被三個黑衣人捆綁起來,帶到宮亭廟里,神下令懲罰他,還要捕三十人贖罪。于是,黃苗便被神遣放到深山中,變成了虎。三年之后,黃苗已經咬殺了二十九人,最后一個咬殺對象是一位大家小姐。因小姐不出閨門,一直拖到第五年,黃苗才趁小姐走親戚的機會終于得手。后來神又使他復原人形,放其回家。作品通過凡人受神靈懲罰的故事規勸世人應當守信遵諾,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不過文中寫神對黃苗的懲處,竟然牽連了三十個無辜的生命,這說明六朝人雖然信神,但他們筆下的神靈也并不公正。小說故事情節曲折生動,氣氛緊張恐怖。如寫黃苗被神吏綁至神廟中受審,黃苗被化成虎而吃人,特別是黃苗吃士族之女等,都寫得曲折可怕,驚心動魄。當然于可怖的氛圍中,也凸然見出神靈的殘暴形象。神靈不過是人間官吏的投影,顯然作者也對封建官吏有所微譏。人變獸,獸又變人,構思奇特巧妙,想象幻詭浪漫,簡直就是一幅絕妙的漫畫。宮亭廟在廬山下鄱陽湖旁(見《水經注》卷三十九)。宮亭神靈驗事,六朝志怪多載之。《搜神記》卷四、《幽明錄》、《異苑》卷五、《述異記》“陳敏”條等皆寫其神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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