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的主要內容,《明實錄》導讀
《明實錄》是一部明代官修的編年體史料長編,明代定制,新皇帝即位,即下詔修撰前一代實錄,由皇帝任命總裁、副總裁和纂修官以總其事。實錄稿成以后,謄錄正副兩本,底稿則由史官會同司禮監官焚毀。正本在嘉靖以前藏于內府,嘉靖十三年(1534)以后藏于新建成的皇史宬;副本則藏于內閣(文淵閣)。由于編修實錄時,必先取前朝實錄副本參校,因此,閣臣、史官均可乘隙私抄。萬歷中期以后,傳寫流布于外,縉紳之家往往據以轉抄,據說前后有十幾種抄本,內容互有詳略,卷帙也各不相同。現今的通行本系據江蘇國學圖書館的抄本影印,共分裝500冊,但錯訛極多。抗戰期間,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曾組織王崇武等人對明實錄進行過校勘,由于戰亂而告中斷。1962年,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黃彰健等人利用原北平圖書館所藏抄本的微縮膠卷,參校 《明實錄》的其他抄本,陸續影印出版,并附有校勘記和補刊原本所缺的《崇禎實錄》、《崇禎長編》以及部分皇帝寶訓,這是迄今為止最完整的本子。
《明實錄》所載自太祖至熹宗共十五朝史事,因建文帝附于太祖朝 (1940年影印本則將建文附于太宗朝),景泰帝附于英宗朝,故分為十三部,今以1962年臺灣所出影印本為例,計有 《太祖實錄》257卷,《太宗實錄》274卷,《仁宗實錄》10卷,《宣宗實錄》 115卷,《英宗實錄》361卷,《憲宗實錄》293卷,《孝宗實錄》224卷,《武宗實錄》 197卷,《世宗實錄》566卷,《穆宗實錄》70卷,《神宗實錄》596卷,《光宗實錄》8卷,《熹宗實錄》87卷 (僅存74卷),共3045卷。另有所附 《崇禎實錄》17卷,不著撰人,系從嘉業堂藏舊抄本影印。
在修撰實錄的過程中,先由禮部下命中外官署采輯先朝史跡,或派進士、國子生到各地搜訪,舉凡中央和地方諸司的章疏奏牘、抄存邸報、人物傳記、先朝遺事,都一一收集,然后匯編送交史館,再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類。分派史館諸人,復以年月先后編次,雜合成之,最后由副總裁刪削,內閣大臣總裁潤色,編成 一朝實錄。(見王鏊 《震澤長語》卷上《官制》)故《明實錄》的最主要特點是史料價值高,凡是一朝詔敕令旨、章疏奏議、財稅賦役、典章制度、官吏遷除、祭祀災祥、帝王婚喪、生子命名、大臣生平以及重大歷史事件、政治軍事活動、民族交往等等,都以編年體的形式,逐年、逐月、逐日記載下來,詳細而廣泛地反映了明代歷史狀況。盡管其中文字多有諱飾,但仍比一般史籍的價值要高。它是清人修撰《明史》的主要材料來源之一,也是深入了解和研究明史的重要史籍。清代史家萬斯同認為明代諸家紀事之書大都“抵牾疏漏,無一足滿意者”,而實錄“雖是非未可盡信,而一朝之行事,暨群工之章奏,實可信不誣。”(見萬斯同《石園詩文集·寄范筆山書》) 評論較為中肯。
實錄與檔案不同,它是在檔案基礎上經史臣刪削潤色而成,御批的白話改成了文言,史實經整理后更有系統,由于明代檔案存世甚少,《明實錄》的傳世就益顯珍貴。另外,實錄與《明史》也不同,修撰《明史》時,除了實錄,史官還參考了各種文集、奏議、志書、傳記等有關材料,敘事較實錄更為清晰、準確。因此實錄中的曲筆和各種錯訛間亦可通過《明史》得以校正。如實錄中所記攻戰剿撫或克復郡縣諸事,多依奏章至京師官衙之月日為準,其實與事件發生的時間相隔少則數十日,多者竟達數月。所以,引用《明實錄》的材料,還須參照《明史》有關紀、傳以及其他史籍,避免出錯。
《明實錄》卷帙浩繁,若要進行專題研究,只能逐卷查找,費時耗力。為此,有人著手在實錄中分門別類,鉤輯匯編,形成一些比較完備、系統的專題史料,如1959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明實錄有關云南歷史資料摘鈔》,1968年香港學津出版社出版了趙令揚等編的《明實錄中之東南亞史料》。這些專題史料的問世,極大地便利了學者的研究工作,也為充分地利用、開發《明實錄》拓寬了新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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