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義》的主要內容,《妙法蓮華經玄義》導讀
《妙法蓮華經玄義》,略稱 《妙玄》,是對 《法華經》(全稱《妙法蓮華經》)進行闡釋解說的重要著作,由智顗講說, 門人灌頂筆錄, 共20卷, 是所謂 “法華三大部”之一 (其余二部是 《妙法蓮華經文句》、《摩訶止觀》)。見載于日本 《大正新修大藏經》第33卷。
《法華經》是天臺宗立宗所依據的主要經典,故天臺宗又稱“法華宗”。《法華經》由姚秦鳩摩羅什譯,8卷,共28品,以 “三乘歸一”為宗旨,倡言一切眾生皆能成佛。異譯本有《正法華經》10卷(西晉竺法護譯,見 《大正新修大藏經》 卷9) 和添品妙法蓮華經7卷(隋阇那崛多共笈多譯,見 《大正新修大藏經》卷9)。注釋該經的除 《妙法蓮華經玄義》外,還有 《法華義記》 (梁法云)、 《法華文句》 (隋智顗)、 《法華玄贊》(唐窺基) 等,在佛教義學中占有重要位置。
《妙法蓮華經玄義》分通釋和別釋兩部分。在通釋部分,從7個方面闡述了 《法華經》的主旨,即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在別釋部分,則按5個步驟進行詮釋: 1、釋名,2、顯體,3、明宗,4、論用,5、判教相。首先把 《妙法蓮華經》的經名一一分解,逐字注釋,而最終歸結為觀心。這樣就使“觀心”在《法華經》中居于舉足輕重的地位。其次,闡述了心作為實相互存在的特質,并把 “初觀”和 “觀成”構為因果關系,為凡人修行成佛提供了理論依據。最后兩點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智顗認為 “凡地一念之心,具十法界十種性相”,“具”字有 “全部”和 “固有”二義。二是認為 “即”字在統一善與惡、無明與智慧、煩惱與觀照等差別范疇中的意義十分重要,并強調了差別轉化的條件在于由迷到悟。這種理論具有深遠的宗教實踐指導作用。
該書還提出了天臺宗的判教主張,即 “五時八教”,使佛教經論傳入中國后適應宗派的需要進一步系統化。為了闡揚該書的主張,唐湛然曾撰《法華玄義釋簽》 20卷,加以深入的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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