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紀事本末》的主要內容,《宋史紀事本末》導讀
《宋史紀事本末》是記載宋代 (960—1279)三百余年歷史的紀事本末體史籍。明陳邦瞻撰。陳氏之前,有馮琦仿《通鑒紀事本末》體,編錄宋代史實,未竟而卒; 又有南京侍御史沈越以紀事本末體編著宋代歷史的《事紀》,亦未完稿。陳氏依據馮、沈舊稿和薛應旂《宋元資治通鑒》,于萬歷三十二年 (1604) 著手編纂《宋史紀事本末》,歷時1年左右成書。此書撰成后,即由劉日梧、徐申校訂刊行,刻于萬歷三十三年(1605),分為28卷。是為原刻本。萬歷三十五年監察御史黃吉士將此書合并為10卷,與《元史紀事本末》《通鑒紀事本末》合刻。明崇禎年間,張溥就黃刻本逐自加以論正,附于各篇之后,以篇為卷,重為刊版,是為109卷。清初以后,28卷本與10卷本流傳較少,而109卷本則廣為流傳。以后多據以重刻。同治年間江西書局重刻張溥論正本時,曾對原書的錯誤有所刊正,是一個較好的本子。1977年,中華書局以江西局本為底本,出版了標點本。
陳邦瞻,(?—1623)字德遠。明高安(今江西高安縣)人。萬歷年間中進士。歷任南京大理寺評事,吏部郎中,浙江參政,福建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兩廣巡撫及總督,官至兵部侍郎。于治國理民頗有經驗。他在總督兩廣軍務兼廣東巡撫時,曾經派兵討平了廣西內地的土司叛亂,擊退??軐V東沿海的侵掠;在任河南布政使時,曾 “開水田千頃,建滏陽書院,集諸生講習”,傳播文化。史書記載其 “好學,敦風節,服官三十年,吏議不及”。在史學方面,陳邦瞻對宋、元歷史有較深的造詣。除了編撰 《宋史紀事本末》,還著有《元史紀事本末》。
《宋史紀事本末》,原刻本為28卷,109目。約60萬字?,F在通行本是109卷。
本書記載了自宋太祖代周,迄文天祥、謝枋得之死,宋朝一代興衰治亂之事。包括遼、金和元初的史實。其主要內容:在《收兵權》、《平荊湖》、《平蜀》、《平南漢》、《平北漢》、《太祖建隆以來諸政》、《太宗致治》、《咸平諸臣言時務》、《慶歷黨議》、《英宗之立》、《王安石變法》、《元豐官制》、《元祐更化》、《學??婆e之制》、《建中初政》、《高宗嗣統》、《建炎紹興諸政》、《孝宗之立》、《韓侂胄專政》等卷中記載了宋元政治、典章制度及重大事件。在 《治河》、《營田之議》、《茶鹽榷罷》、《浚六塔二股河》等卷中,記錄了宋代的營田、治河、茶鹽等經濟狀況。《禮樂議》、《正雅樂》、《孝宗朝廷議》、《道學崇黜》、《天書封祀》、《天圣災議》等卷則記述了宋代的思想、文化、天文歷法。在《蜀盜之平》、《方臘起義》、《平群盜》等卷中記載了宋代農民起義的情況,在《契丹和戰》、《西夏叛服》、《夏元昊拒命》、《西夏用兵》、《金滅遼》、《金人入寇》、《金人渡江南侵》、《蒙古侵金》、《蒙古取汴》、《蒙古諸帝之立》、《蒙古立國之制服》等卷主要記錄了遼、金、夏的歷史和蒙古早期社會政治軍事狀況。本書對于抵御入侵者的李綱、宗澤、岳飛、陳亮等都予肯定。分列《李綱輔政》、《宗澤守汴》、《岳飛規復中原》、《陳亮恢復之議》。
此書涉及問題廣泛,凡宋朝重要的政治、經濟、典章制度、學術思想以及農民起義、民族關系均有專章敘述。它所憑藉的 《宋史》,內容蕪雜,端緒難尋。陳邦瞻在編纂此書的過程中,不僅參考了 《宋史》,還參考了其他有關史籍,大都卷帙誥繁。他以高度的綜合分析能力,用較少的篇幅,按歷史事件把大量的史料加以剪裁、整理和集中。敘述頗有條理。讀此書可對宋代歷史的前后始末,一目了然。在編纂體例上,則彌補了《通鑒紀事本末》詳于理亂興衰,忽略典章制度的缺陷,開創了以后紀事本末體史書記述典章制度、經濟和文化等方面活動的新內容。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 《宋史紀事本末》: “因仍 《宋史》之舊,舛訛疏漏未及訂正者,亦所不免。然于記載冗雜之內,實有披榛得路之功,讀《通鑒》者不可無袁樞之書,讀 《宋史》者亦不可無此一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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