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通典》的主要內容,《續通典》導讀
《續通典》是記唐后期至明末典章制度的政書。清嵇璜、劉墉(均見“清朝文獻通考”)等奉敕編纂,紀昀等校訂。書成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有清武英殿本、光緒間浙江書局“九通”本、《萬有文庫》“十通”合刻附索引本。
《續通典》150卷,9門。1、食貨;2、選舉;3、職官; 4、禮;5、樂;6、兵;7、刑;8、州郡;9、邊防。系接續《通典》之作。宋真宗時,宋白等撰有《續通典》200卷。記載自唐至德初 (756)至后周顯德末(959)二百余年的典章制度。但該書已佚失。故乾隆時,乃命史臣續修。本書所記內容,始于唐肅宗至德元年(756),終于明崇禎十七年(1644)。其篇目依杜佑《通典》,但自《兵》典中析出《刑》典。《刑》典共14卷:1. 刑制上;2. 刑制下;3. 雜議一;4. 雜議二;5. 雜議三;6. 雜議四;7. 詳讞;8. 決斷(考訊附);9. 守正;10. 贖刑;11. 赦宥(禁屠殺贖生附);12.寬恕、囚系; 13. 舞紊; 14. 峻酷。本書其余內容篇目因完全仿效杜佑,并無新意,《通典》中的一些弊病也照搬不誤,如全書 《禮》典占去40卷,篇幅過大。
本書取材多據正史,其纂言紀事,因唐后期年代久遠,舊籍多有遺失,五代及遼文獻太略,則旁搜圖籍以求詳備,宋、金及元,編著較多,則嚴核異同以求信實。明代著作如林,則加以采擇。于《唐六典》、《唐會要》、《五代會要》、《契丹國志》、《大金國志》、《元典章》、《明會典》、《冊府元龜》、《太平御覽》等書悉加纂輯。全書內容以明代史料為最豐富,具有一定價值。但 “三通”性質相近,其中多有互相重復之文,如 《禮》、《樂》、《職官》、《選舉》等尤為如此; 《食貨》、《地理》、《輿服》等,三書雖標目各異,但內容無甚出入。故“續三通”雖有一定史料價值,但體裁上未免有追求形式、“屋下架屋”、“床上施床” 之感。
本書未見做過系統的文字整理工作。
參考文獻
- 1. 王樹民: 《史部要籍解題》,中華書局,1981。
- 2. 倉修良等: 《中國古代史學史簡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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