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會》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美國路易斯·亨利·摩爾根著。本書是一部關于原始社會學史、人種學和民族學的劃時代著作。本書于1877年出版,在西方有多種版本,我國1929年出現中譯本,解放前后各有3種譯本。1977年商務印書館出版新譯本,編入“漢語世界學術名著叢書”。商務版分上下兩冊,全書分4編,逐次敘述各種發明和發現所體現的智力、政治觀念、家族觀念和財產觀念的發展。本書每編又分若干章,主要內容有:把人類歷史分為蒙昧社會、野蠻社會和文明社會三大階段。前兩個社會又各分為低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發展階段。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可拿一種最突出和有代表性的“發明和發現”作為標志。各種發明、發現和制度說明了社會和國家的起源,前者以人身和氏族制度為基礎,后者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本書精華的部分是第2、3編,即關于氏族制度和家族制度的論述。作者首次揭示了氏族是原始社會的基本組織。氏族制度形成前,存在一種按婚級組成的血緣團體,以此為基礎產生了氏族組織。隨著人口的增加和防御的需要,在氏族的基礎上,又逐步形成為胞族、部落和部落聯盟。該書用大量的具體材料,證實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存在的普遍性,母系氏族是后來一切按父權制建立起來的氏族發展的最初形式。他通過對印第安人、泰米爾人等民族的親屬制度的研究,提出了五種家庭發展形式:即血緣家庭、普納路亞家庭、對偶家庭、父權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作者認為人類來自同源,社會通過一些依次相繼的階段發展。作者的這些論據和觀點對當時和后人產生巨大的影響,并有重要的學術價值。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摩爾根的貢獻。恩格斯說:“在論述社會的原始狀況方面,現在有一本象達爾文學說對于生物學那樣具有決定意義的書,……這就是摩爾根的《古代社會》(1877年版)。……摩爾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領域內重新發現了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并且最后還對現代社會提出了直接的共產主義的要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6卷,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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