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紀傳體隋代史書,二十四史之一。唐魏征(580~643)等撰。李世民于貞觀三年(629)詔敕魏征等修隋史,參加紀傳部分修撰的還有房玄齡、顏師古、許敬宗等多人。此書依據王劭原著《隋書》80卷及其他隋史著作,雜記增刪改寫,至貞觀十年,完成本紀5卷,列傳50卷。本書與同時成書的《梁書》、《陳書》、《北齊書》、《周書》合稱為“五代史”。因五史均無志,唐太宗又于貞觀十五年命修《五代史志》,先后由令孤德棻及長孫無忌監修,成于唐高宗顯慶元年(656),由長孫無忌署名(魏征已卒于貞觀十七年)。計有10志,30卷。其時五代各史均已單行,遂將志并入《隋書》。在唐初所編八史中,以《隋書》為上。其紀傳部分體例嚴謹,敘事簡明。《煬帝紀》2卷,不僅記載了煬帝的殘暴荒淫,還比較詳細地介紹了隋末農民起義的重要人物及其起事始末。列傳列名錄者330余人,其中保存了許多有價值的歷史資料。如《萬寶常傳》介紹了當時音樂方面的成就;《臨孝慕傳》記載了《欹器圖》及《地動儀經》;《何稠傳》記述了綠瓷琉璃、織金錦袍的制造;另外陳棱率兵出征琉球(今臺灣)的情況也有記載。《隋書》十志,歷述梁陳齊周隋五朝典章制度,于隋尤精,又因俱出名家之手,因此價值很高,向為史學家所推崇。《禮儀志》分量最重。《食貨志》雖只1卷,但因南北朝諸史僅有《魏書》有《食貨志》,故史料極為重要。北朝齊、周、隋三代俱行均田制,此制幾乎全賴隋志記載下來。《地理志》記載了五代的建制沿革,并以大業五年版圖為準,記錄全國郡縣戶口及山川情況。《經籍志》敘學術之源流,考書籍之存亡,概括自漢以來圖書情況,是中國古代書籍第二次總結(第一次為《漢書·藝文志》)。并首創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此法一直沿用到近代,可稱為學術文化上一大貢獻。《隋書》也有不足,如對隋文帝篡周,隋煬帝弒逆,均予以回護,記事也有差錯失檢之處。最早刻本在宋天圣二年刊出,已然失傳。1973年中華書局出版的《隋書》點校本,主要依據宋刻遞修本(三朝本),元大德饒州路刻本(元十行本,商務百衲本據此影印),元至順瑞州路刻明修本(元九行本)。同時參考南北監本、汲古閣本、武英殿本、淮南書局本相互校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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