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苑》簡介|鑒賞
明代文言軼事小說集,共二卷,明王稚登撰。此書卷首有自序,稱說少時甥于吳郡花山竹塢陸氏家: “塢深多亂泉怪石,虎渡太湖來踞塢中,食人不去。又數月聞擒虎,過陸大門外,皆擁門觀。王子出稍后,虎已去。從觀者問,虎文甚奇。王子嘆恨不及見虎。”此后他特地去山中找擒虎處, “山人竟來談虎”。從此以后,王“憶古書中及人間所聞虎事……因類成篇。”由此看來,撰者一生并未見過真虎,只是對于虎極懷好奇心,因而搜尋有關虎的記載、傳聞故事,編成的此書。
書中故事皆談虎事,根據其內容分別歸入“德政”、“孝感”、“貞符”、 “占侯”、“戴義”、“殛暴”、“威猛”、“靈怪”、“豢擾”、“貽害”、“搏射”、“神攝”、“人化”、 “旁喻”和“雜志”十四類,大多為靈異奇怪故事。故事中的虎往往不是兇殘的猛獸,而是通人性、知禮義、識孝悌的良善之輩,即使是寫它們的威暴,也少見為害于民,恰恰相反,倒是為民除害者居多。例如“景定間”一則,講郢州村民一姊一弟以打柴為生,并主要靠弟賣柴養活老母。一日,姊弟倆負柴歸,遇虎逐弟,已扒在弟背的柴上抓住了他的衣裾,姊見狀拉住虎尾大叫: “虎食我,無食弟,弟死母誰養?”此虎聽了,竟一聲不響地“回視”了一眼,“棄之而去”。又如“義興某人”一則,講一個叫做“長年”的船戶,因圖謀“義興某人”妻的美貌,在他們去歷陽的途中,把那人騙上岸打死,回船上逼其婦相從,并騙她說: “而夫死于虎。”婦人大慟,一定要尋到丈夫遺尸后才肯從。船戶不得已帶了她上岸,結果路上果真遇到了虎。虎“徑攫長年而去”。此婦最后尋到了夫尸,尸竟“毆死復蘇”,終于夫妻團圓。還如“義興陳氏婦”一則,講寡婦陳氏家鄰一伐木客,此人“悅其姿,不能犯”,因而乘夜登墻,將木頭扔在寡婦家的庭院里,第二天訟于官,“指為竊”。寡婦平素事神元壇神非常虔誠,因而“告神夢,神曰:‘令吾虎報爾仇!’未幾,客偕侶山中伐木,黑虎躍出叢竹,噬客去。眾喪魂久之。”
此中另有一些荒誕不經的虎妖化人或人化為虎的故事,往往意在體現“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之類的因果思想。例如“乾道五年”則,寫“趙生妻李氏病頭風”,一日,家人只聽見虎吼聲,一看,李氏竟“化為虎頭,問之,不能言,但隕淚撫其幼子。與飲食,不復食,但食生肉,飼數斤,久之乃死。”小說最后評說道: “李生時兇悍,人謂惡報云。”當然,這類故事中也有無所旨趣,完全意在志怪述異的,則顯得無多大價值。
此書雖多涉虎事,但也有一些篇幅并無虎妖或真虎出現,僅僅是借了一個“虎”字而引出一段世情或一出公案之類故事的。例如“陳氏”一則,講陳家某夜聞門外虎吼,開門見一女子“雖衣襦凋損,而妍姿不傷”,便納入屋,問知是隨母上墳, “為虎所搏至此”。陳婦見她長得端麗,便勸她嫁給自己的兒子,女子答應。后女子父母找來,成就美滿婚姻,被稱作“虎媒”。又如“牟俸廉”則,敘述的是個十分曲折離奇的人命官司:牟察江西時,一次夢見虎身中三箭而登舟,驚醒后便問身邊僚佐是何意,其中一個姓胡的僉事講:“恐怕有什么冤獄吧!”當時牟手中斷有吉安女子殺夫一案,尚有疑點。這個女子嫁給某貧士,誰知迎親途中貧士遭殺,夫家疑此女因嫌其家貧而殺夫,故告于牟。牟初未詳察,錯斷“女奸而謀殺其夫”,今經提醒,便派一老婦驗女身,仍為處子。于是詢問女子貧士與誰交好,訴有一個“同舍生周彪”。 “彪”字即“虎三矢登舟”,因而胡僉事找來周彪,經過騙供,掌握了周彪“聞女艷,故謀殺貧士圖妻女”的實情,終于“出其女,而論彪死焉”。一場錯案得到糾正,全憑虎夢,此雖不可信,但作為小說來讀,情節撲溯迷離,用筆宛然生動,且能在一篇短短的不足三百字的作品里,出三四個獨具個性的形象,這在當時眾多的筆記小說之中,不失為一篇比較出色的作品。
《虎苑》一書稍后,有萬歷陳繼儒撰《虎薈》,是為仿作。據《虎薈》跋稱,陳氏虐病,王贈之《虎苑》數十則以避邪,陳“益廣之”而成《虎薈》。然觀此兩書,內容相同者并不多,顯然王氏給陳的“數十則”決非全書,或者其時《虎苑》之書亦尚未編就。從這兩部書的內容來看,前者所收小說意味較強,而后者則較蕪雜零碎。
《虎苑》見《千頃堂書目》子部小說類。有《廣百川學海》本、 《述古叢鈔》本、 《翠瑯玕館叢書》本、 《仿知不足齋叢書》本、 《藝術叢書》本和《芋園叢書》本。又《續說郛》本為一卷。
上一篇:《螢窗異草》簡介|鑒賞
下一篇:《蟫史》簡介|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