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筼字青士,以詩鳴。嘗游嘉善,邑紳柯氏家擅園林之勝,周喜其幽邃,襆被居焉。見月偶成佳句,恬吟密詠,徹夜無眠。郡丞李某,署與柯鄰,以其擾人清夢,勃然大怒。詰旦遣吏逮之至,杖數十,逐之使去。 ○清·李伯元《南亭筆記》 事亦見清·王士禛《漁洋詩話》卷下。
[述要] 周筼詩名甚著。一次到嘉善游玩,見當地紳士柯某家園林幽深寧靜,便寄居其中。月余方偶得佳句,于是長吟短誦,沉醉其中達旦。隔墻是郡丞李某官署所在,李為周吟誦聲所擾,一夜無眠,怒氣不息。天明時命胥吏逮周到署,杖責數十后逐出衙門。
[按語] 《漁洋詩話》遠出《南亭筆記》之前。以其記此事涉及人物均無姓氏,不及后書詳細,故以《南亭筆記》為典源。惟《漁洋詩話》記周筼“有士大夫援之,乃得免”,未言及杖棒加身,錄以備考。
上一篇:《墜水未遇李白 錢陳群》
下一篇:《大有凌云之氣 孔尚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