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以情自得
古代詩學概念。語見清王夫之《詩繹》:“作者用一致之思,讀者各以其情而自得。”早在宋末元初,劉辰翁就提出:“觀詩各隨所得。”肯定讀者從接受的角度,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擁有理解詩義的個人自由。王夫之則對這一思想加以理論發揮。比如他解釋傳統的“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命題,就具有突破性意義,將這句話的重點從“興觀群怨”本身轉移到“可以”二字上來,提出“隨所以而皆可”的自由闡釋思想,為讀者在詩歌審美中積極創造活動提供了理論依據。以情自得是指讀者可以憑藉自己的情致感受去自由地觸摸詩歌的內蘊,對作品文本作出各自不同的解說。讀者之“情”決定著他們在閱讀時與作品內蘊相“遇”和從作品所“得”,從而使閱讀解說烙上讀者個人的印記。在他看來,讀者對于作品來說決不是被動的存在,相反,他們的閱讀活動是對作品積極、主動的參與。閱讀決非像一塊鏡子映顯物像那樣簡單、機械,而是讀者心緒與作品義旨之間的互相啟引、滲透和融合。每人的內在條件各具殊相,互呈異狀,所謂“世萬其人,人萬其心”(《知性論》)。同理,天下也不會有兩個主體條件完全相同的讀者,這使閱讀的結果見仁見智,樂山樂水,繽紛萬象。對作品含義在不同的讀者心中發生遷移轉換的現象,王夫之充分肯定其合理性。他將闡說分成推闡發明、疏講描述、考證驗核三個等級,“上”等的推闡發明一途最便于解讀者進行義理的創造,也最受他重視。他評析詩歌,對詩義的剔抉、發明頗多,反映他對古人詩作一次新的認識,這正是得益于上述方法。但是,王夫之以情自得說并不趨人另一極端,認為作品文本完全被讀者的因素所淹沒,相反,作者的意愿、作品的本旨仍受到他的關心和尊重。他認為讀者對作品內蘊的主動選擇和延伸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閱讀的自由問題適度而非無限的。這個條件主要就是指作品形態和本旨對讀者具有某種規定性。只有作品與接受對象之間保持一種內在的聯系及和諧的關系,方能取得理想的閱讀效果。否則,讀者解讀、聯想、對原義的引申延發的自由也就無法談起。于是,作品對讀者帶有某種定向性的啟導和讀者在一定范圍內對作品意蘊的抉發、張延,形成文本的約束和解讀的自由之間的張力,因此不能想象作品決定讀者,就如不能想象讀者決定作品。所以,王夫之一方面肯定“讀者各以其情而自得”,另一方面又表示尊重作者意圖和作品本旨,約束濫使讀者權利的謹慎態度,戒示人們要盡量避免誤讀錯釋,陷入“迷謬”之境(見《楚辭通釋·序例》)。王夫之上述解讀自由及其符合適度要求的思想在文學批評史上具有積極的意義,它使“詩無達詁”、詩為“活物”諸說所代表的理論傳統在明清之際得到延續和新的發展,盡管他實際的詩歌評賞在運用“自由”和遵守“適度”兩方面也難免出現過一些或過或不及的缺失,卻無損于其理論的光彩。參見“詩無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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