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神理
古代詩學概念。劉勰《文心雕龍·情采》:“五色雜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范文瀾注:疑作性)發(fā)而為辭章,神理之數也。”“神理”是指這種藝術組合的道理是神妙自然的。它天機獨運,非假人力;它難以捉摸,沒有痕跡。詩求“神理”,是指詩要寫得妙造自然,不能斤斤于事物的斧榫鑿枘,不能孜孜于情景的機械組合。以“神理”論詩,清人最多。王夫之描述“神理”的構思,其心境是:“以神理相取,在遠近之間,才著手便煞,一放手又飄忽去,如物在人亡無見期捉煞了也。如宋人詠河鲀云:‘春洲生荻芽,春岸飛楊花。’饒他有理,終是于河純沒交涉。‘青青河畔草’與‘綿綿思遠道’,何以相因依,相含吐?神理湊合時,自然恰得。”(《夕堂永日緒論內編》)他在《緒論》另一處談得更為具體:“把定一題一人一事一物,于其上求形模、求比擬、求詞采、求故實,如鈍斧子劈櫟柞,皮屑紛霏,何嘗動得一絲紋理。”這就是說,“神理”不是雕琢能得的,“夭矯連蜷,煙云繚繞,乃真龍,非畫龍也。”王夫之又說詩“以意為主,勢次之。勢者,意中之神理也。”勢,飄逸無跡,類同“神理”。但以“勢”作為“神理”,終不免將“神理”的內涵作了縮小。所謂“神理”,當是構思、表達、語言諸方面的自然諧和。而后來潘德輿《養(yǎng)一齋詩話》則進一步把“神理”作為“意境”來分析,給人以具體的門徑。“神理意境者何? 有關系寄托,一也;直抒己見,二也;純任天機,三也;言有盡而意無窮,四也。”“關系寄托”,指詩有興致。有寄托,則詩意不板實,合于“神理”之特點。“神理”是自然之妙,是真。“直抒己見”,發(fā)自衷心,也是寫真。“純任天機”,是指詩的構思,俯拾即是,不取諸鄰,極自然之妙,“俱道適往,著手成春”(司空圖《詩品》)。“言有盡而意無窮”,是指達到“神理”的語言途徑。意在言外,生氣遠出,才得“神理”的風姿。“神理”,是整體的奇妙,不是某一方面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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