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任性而發
與詩學有關的古代文論概念。意為創作時一本性情,以真為貴,不受任何束縛。語出明袁宏道《敘小修詩》:“故吾謂今之詩文不傳矣,其萬一傳者,或今閭閻婦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類,猶是無聞無識真人所作,故多真聲,不效顰于漢魏,不學步于盛唐,任性而發,尚能宣于人之喜怒哀樂嗜好情欲,是可喜也。”詩與性情的關系為我國古代詩論的重要命題,“詩本性情”的觀念歷來為人們普遍地接受。如陸機云:“詩緣情而綺靡。”(《文賦》)張耒云:“文章之于人,有滿心而發,肆口而成,不待思慮而工,不待雕琢而麗者,皆天理之自然,而情性之道也。”然何者為性情,各家的認識并不一致。《毛詩序》提出“發乎情”、“止乎禮義”,即詩人之情當受禮教的約束。宋邵雍《觀物外篇十二》稱:“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將情與性嚴格區分。在后世的理學家看來,性為先天的稟受,近于天理,情則是后天的喜怒哀樂,易于陷入物欲中,故尊性而抑情。袁宏道此“任性而發”一語,其所謂“性”實是“情”,其特點是“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樂嗜好情欲”,故與理學家所提倡的“性”截然不同。且他突出了一“任”字,“任”即突破限制、不受約束之意。當時“后七子”的末流即是以漢魏盛唐的格調相標榜,甚者亦步亦趨,墨守古人的法度而不敢稍越雷池一步,因此袁宏道針鋒相對地提出“任性而發”的主張,標舉民間傳唱的《擘破玉》、《打草竿》為榜樣,提倡一種能真實地反映自己心聲,從而也能真實地反映當時時代的詩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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