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研究· 《詩經》的分類·漢儒解詩的內容分類
風、雅、頌本是音樂上的分類,至漢代這種音樂分類已經因音樂的失傳而失去實際意義。同時漢儒出于發揮儒家教義的目的,開始了從政治內容上的分類解說。
《毛詩序》解釋“風”說:“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毛詩序》把《風》作為教化、諷諫的政治工具,并以此出發,斷章取義,強作解釋,以為《風》詩句句關涉美刺政治。如本是表達青年男女愛情的 《周南·關雎》竟被曲解為: “《關雎》,后妃之德也。是以 《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關雎》之義也。”(《毛詩正義·關雎序》)。如 《邶風·靜女》 中的“靜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毛傳》解釋為“女德貞靜而有法度乃可說也,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孔穎達進一步解釋《傳》意說:“以君子待禮而后動,自防如城隅,然高而不可逾,有德如是。”(《毛詩正義·靜女疏》)本來“城隅”只是約會的地點,卻被解釋為“靜女”道德的象征了。再如“自牧歸荑,洵美且異。”《毛傳》云:“本之于荑,取其有始有終。”一棵僅僅是青年男女之間用以傳情的小草,也被涂上濃厚的倫理色彩。相較《雅》、《頌》而言,漢儒對《國風》的解釋與詩義相去最遠。
《毛詩序》解釋“雅”說: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興廢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漢儒認為《雅》是專門陳述政治的利弊得失,并以政事的大小來區分大小雅,這與《雅》詩的內容也不盡吻合。
其一,《雅》中有許多詩并非是“言王政之所由興廢也”,而抒發的卻是不直接關涉政治的一己之情。如《杕杜》、《采綠》是寫思婦對征夫的思念,《白駒》寫女子懷念所愛之人,《隰桑》寫女子對愛人傾訴款曲等等。
其二,《小雅》 中有天子之大政,《大雅》 中也有諸侯之小政。《毛詩序》在解釋具體詩義時就與“政有小大”之相矛盾,如說《小雅》中《湛露》是“天子燕諸侯也。”《六月》是“宣王北伐也。”此為小,孰為大?
《毛詩序》解釋“頌”說: “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這與頌詩內容的特征基本相符。
由于時代的變遷和古樂的失傳,由于用詩由以樂為用變為以義為用,故對《詩經》的解釋由音樂分類變成內容分類也是歷史的必然。但風、雅、頌本是音樂上的分類,漢儒硬說它們是內容分類,自然矛盾百出,處處難安。所以我們今天研究《詩經》雖然仍須從內容上分類,卻必須打破風、雅、頌的框子而另作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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