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研究· 現當代: 《詩經》研究的新紀元·《詩經》研究的重新分類
風、雅、頌本是音樂上的分類,不同的用途決定了音樂的不同風格。不同風格的音樂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容納不同內容的歌詞,故風、雅、頌在內容上并無絕對的區分。如大小雅的音樂本是有區別的,但從現存的 《小雅》、《大雅》看來,不同的音樂有時卻表現了相同的內容。《小雅》中有反映戰爭、燕饗、怨刺、農事的詩,《大雅》中也有。又如頌詩本為祭歌,但《周頌》中的《振鷺》、《有客》及《魯頌》的4首詩卻不是祭詩; 《小雅》、《大雅》本不是祭歌,但其中卻有許多反映祭祀內容的詩,如《小雅》中的 《楚茨》、《信南山》都是周王祭祀的樂歌,《大雅》中的五首史詩都是祭祖詩,等等。
其次,在編集與流傳的過程中又難免出現淆亂。如《大戴禮·投壺篇》說:“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鳴》、《貍首》、《鵲巢》、《采蘩》、《采蘋》、《伐檀》、《白駒》、《騶虞》; 八篇廢,不可歌也;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間歌。”若此段記載可信,就說明《詩經》編集與流傳過程中出現的淆亂,上舉八篇雅詩中,《貍首》已不見于今本《詩經》,余下七首也分別列入《小雅》、《召南》和《魏風》之中。
特別是古樂早佚,這種音樂上的分類對我們今天研究《詩經》已無多大實際意義,我們只是出于維持歷史原貌而保留風、雅、頌的原始分類。當今對《詩經》的研究多從其所反映的實際內容進行劃分。但由于《詩經》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這方方面面的內容又往往是交錯夾纏,相互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即便是某一具體詩篇,其內容也常常是豐富繁雜,關涉到眾多方面,如《王風·君子于役》寫思婦對征夫的思念,就既可屬于家庭婚姻的閏怨詩,又可屬于戰爭徭役詩;《魏風·碩鼠》寫不堪重斂的農夫對剝削階級的怨恨及對理想社會的向往,就既可屬于農事詩,又可稱為怨刺詩。所以現在還很難找到一個固定的標準將《詩經》所反映的內容作邏輯的分類,只能根據反映內容的側重大致劃分為:祭祀詩、周民族史詩、農事詩、戰爭徭役詩、政治美刺詩、燕饗詩、婚姻戀愛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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