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白石詩說》新詩鑒賞
詩論,一卷,南宋姜夔撰。夔見《姜白石詞編年箋校》。
全書共三十則,皆為論詩之語。與宋人一般詩話重記事考據,以供談資不同。作者自云:“《詩說》之作,非為能詩者作也,為不能詩者作,而使之能詩;能詩而后能盡吾之說,是亦為能詩者作也。”從這些話中可知此書是為學詩入門之作,因此書中偏重講詩之寫法,并涉及詩的表現手法、詩之境界和詩人修養等問題。如所分的小節就有:辨體、立意、布局、措辭、說理、使用、寫景、體物等。
論詩言辭簡潔,但頗見作者“精思獨造”之功力。如言:“難說處一語而盡,易說處莫便放過;僻事實用,熟事虛用;說理要簡切,說事要圓活,說景要微妙。多看自知,多作自好矣。”此段議論對于初學詩者是有幫助的,后來學詩俗諺有“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也是這個意思。
姜氏注重獨創、反對模擬:“一家之語,自有一家之風味。如樂之二十四調,各有韻聲,乃是歸宿處。模仿者語雖似之,韻亦無矣。”這說明了詩歌風格的獨特性源于詩人個性,這是亦步亦趨的模仿者不能達到的。
關于詩歌的理想境界,姜氏提出:“詩有四種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礙而實通,曰理高妙;出自意外,曰意高妙;寫出幽微,如清潭見底,曰想高妙;非奇非怪,剝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曰自然高妙。”所謂“理”“意”“想”是指藝術構思,因為合“理”,故“礙而實通”。構思不落俗套,稱之為“意高妙”。“想”則指窮索冥搜,才能把“幽微”之境清晰地表現出來。有此三者才能達到“自然高妙”的藝術境界。
姜夔論詩不追逐奇險怪誕,不以雕琢華藻取勝。他認為詩的最高境界還是擺脫語言文字的約束,這樣才成為純詩,也就是禪宗所說的“第一義”。
從這些主張可以看出姜夔還是受到江西詩派影響的,這個主張是下啟嚴羽的《滄浪詩話》“興趣”說的。
有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排印本,由今人鄭文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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