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詞論· 樂府指迷》新詩鑒賞
詞論,一卷,南宋沈義父撰。義父(生卒年不詳)字伯時,一字時齋,震澤(今江蘇吳江縣內)人。仕履不詳,曾為南康軍白鹿洞書院院長,生活在宋理宗、度宗時代,宋亡隱居不仕。
全書共二十九條,專論填詞之法,兼評兩宋一些詞人之得失。
開卷“論詞四標準”為全書之綱。論填詞難于作詩,因為作詞不僅要照顧到詞的音樂性問題,而且要考慮到由于它的音樂性而形成的獨特的風格。
沈義父說:“蓋音律欲其協,不協則成長短之詩;下字欲其雅,不雅則近乎纏令之體;用字不可太露,露則直突而無深長之味;發意不可太高,高則狂怪而失柔婉之意。”這些話代表了婉約詞派的論詞主張。他們認為詞應該是歌詞,因之它必須合樂,能夠歌唱。沈氏從士大夫審美趣味出發,對于秦樓楚館的能歌唱,但“全不可讀”的俗詞(主要是描寫太露)也不滿意,他要求詞還應做到語言含蓄典雅,發意柔婉。
沈義父認為周邦彥詞最符合這個原則,因之本書中立周邦彥為樣板。“凡作詞當以清真為主。蓋清真最為知音,且無一點市井氣,下字運意,皆有法度,往往自唐、宋諸賢詩句中來,而不用經史中生硬字面,此所以為冠絕也”。
柳永、康與之詞,沈氏認為雖合律卻“未免有鄙俗語”。但對于過于沉晦、過于典雅的吳文英詞、姜夔詞,沈氏認為太過典雅,也不符合要求。
他主張沖融和雅之美,這是他與張炎的不同之處。
書中還就填詞的具體方法作了論述,如擇腔、押韻、葉律、起句、過片、結句、字面、用代字等問題談得細致而瑣屑,匠氣十足。這反映了沈義父是把詞視為能在文人士大夫的雅集上演唱的歌詞,它對詞的寫作要求和評論都是從這一點出發的。
此書有近人蔡嵩云箋釋本。
人民文學出版社于1963年與《詞源注》合為一本,排印出版。名《樂府指迷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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