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修養·三綱領
宋明理學主張的道德修養的基本原則。《禮記·大學》開篇即說: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南宋理學家朱熹謂: “此三者,大學之綱領。”據朱熹注釋,“明” 就是發揚光大,“明德” 就是人得之于天而暫為私欲蔽障的美德; “親”讀作 “新”,“親民” 就是 “新民”,使民心除去 “舊染之污” 而煥然一新; “止于至善”就是達到完美理想的道德極境。三綱領中,“明明德” 指個人的道德修養;“新民”指自明其 “明德” 之后,推己及人,教民自新; “止于至善” 則是 “明明德” 與 “新民”要達到的目標。朱熹的這種闡釋,顯然與 《大學》 原意有些出入,如將 “親民”讀作 “新民”,顯然就是為了借題發揮自家心中 “存天理,滅人欲” 的思想。《大學》雖然是秦漢舊文,但在宋代之前,這一段開宗明義并未引起儒家學者特別的注意,直到朱熹別出心裁地概括為所謂 “三綱領” 后,才成為士林人人皆知的 “金科玉律”,大家都跟著朱熹將 “親民”讀作 “新民”。在近代,“新民”二字竟然成為維新派知識分子的口頭禪,雖然指的是 “開發民智”的新啟蒙,與傳統的道德教化是風馬牛不相及,使用的卻還是朱熹創造的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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